一次不借就成仇人?朱之文迴應整箱借條事件:不借就說我不可理喻!你如何評價?

小皮雜談社


之文頭次將款借給他,他沒還二次又來借不給他反成了仇人,這事在咱魯西南可大有人在,你對他一百次好可有一次沒達到他的要求反為仇人,人過好了一圈子眼熱,千方百計看你的笑話,只說你的不事不講你好心為人,在眾人面前不能讓你比他強這是咱這裡的老傳統,歷來仇富笑貪,你要想過好除非搬家進城到小區就躲出老窩那個事非之地好好賣弄的藝術人生,在老家到了這個地步是你有錢禍害的,原來沒成名時和現在在村你有深刻的體會,這是個人的提示,可參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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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應該是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要想得到別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別人;要想讓別人理解你,你先理解別人。任何自認為別人應該怎麼樣的人都不是理解別人的人。凡事先要替別人想一想,結果肯定不會很壞。社會上的確存在一些人,你天天幫他,久而久之他就認為是你應該的,偶爾一次你沒有幫他,他就會推翻你以前的所有好處。我有一個叔伯哥哥,他家有酒局時經常喊幾個他認為要好的朋友,但是有一次沒有叫其中的一個,這個人就說:“這傢伙有酒場也不叫我”。他們居然還成為了仇人,他天天指桑罵槐地罵大空。經過起訴到司法所才制服他。後來我給他說以後誰碰上誰喝,不要一個電話接一個電話的叫了。有的人不識敬就不敬他。對於這樣的人寧缺毋濫,不交也罷。農村人絕大部分都是善良純樸的,但是也有這樣的。我認為,朱之文在他們村應該不是大戶,以後很難再相處很好,搬走也未嘗不可。謝謝!





羲皇故都的園丁


在朱之文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借錢下還,不借更惱。這就是說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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