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規範脫毒治療秩序

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規範脫毒治療秩序

美沙酮是一種人工合成的鎮痛藥,按麻醉藥品管理,是我國阿片類物質依賴脫毒治療的重要藥物之一,《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維持治療使用的藥品為鹽酸美沙酮口服溶液。近日,我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冕寧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美沙酮維持治療延伸點在監管美沙酮時,管理存在疏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

2019年4月,吸毒人員謝某到冕寧縣疾控中心進行美沙酮脫毒治療時,趁醫生未注意,將未服食完的美沙酮帶出疾控中心,並販賣給吸毒人員廖某某,後謝某以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另查明,謝某在該維持治療延伸點領取美沙酮進行維持治療,但該治療延伸點沒有為謝某建立入組資料。

經調查,冕寧縣疾控中心美沙酮維持治療延伸點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未按《涼山州阿片類物質成癮者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足額配備輪班醫生和醫護人員。二是未按要求做好受治者資料的管理,在謝某未建立入組資料的情況下提供維持治療。三是未嚴把服藥關,致使美沙酮流入非法渠道,破壞了有關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管理秩序。

掌握上述情況後,我院及時向冕寧縣疾控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門冕寧縣衛生健康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加強對美沙酮維持治療門診及其延伸點藥品使用和有關醫療活動的監督管理,杜絕此類案件再次發生。

同時對負有維持治療機構治安秩序職責的冕寧縣公安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嚴格按照《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對美沙酮維持治療延伸點的正常工作秩序的維護,強化監督檢查工作。收到檢察建議書後,冕寧縣衛生健康局和冕寧縣公安局高度重視,及時對《檢察建議書》中提到的問題進行了整改,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回覆我院。

通過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規範了我縣美沙酮維持治療藥品使用和有關醫療活動的監督管理,確保脫毒治療過程中沒有漏洞,防止管制藥品流入社會,有力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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