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陽市政協原副主席黃保錦被“雙開”

新華社長沙11月27日電(記者譚暢)湖南省紀委監委27日通報,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衡陽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黃保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保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進行串供,偽造、銷燬證據,對抗組織審查,背棄信仰,崇尚迷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紅包禮金,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娛樂活動;違反組織紀律,跑官要官,違規為親友安排工作;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擅離工作崗位,不執行有關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的工作部署;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公司資質審核、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通報稱,黃保錦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藐視黨紀國法,貪慾膨脹,肆意濫權妄為,損公肥私,中飽私囊,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保錦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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