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權益被侵害,應該認同公司處理方式嗎?

近幾年,隨著中國互聯網產業發展迅速,部分互聯網公司開始實行“996工作制,因此在職人員則面臨著巨大的工作壓力,近幾日,中國華為員工李洪元“251事件”在網上掀起了一陣軒然大波。華為離職員工被公司舉報敲詐,沒想到一筆30萬認為是離職經濟補償金竟然導致了251天的刑事拘留,最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深圳市公安局釋放。但是華為一方目前還沒有對李洪元做出道歉以及後續處理。近日網易也存“暴力裁員”事件,在員工患病期間被迫離職已嚴重違反員工權益,好的一面則是網易已與員工達成共識處理一事,使員工權益得到保障處理。

員工權益被侵害,應該認同公司處理方式嗎?

綜上所述,互聯網行業發展迅速,為什麼相繼存在離職事件?為什麼大企業的員工要用媒體方面的措施來處理此事,我們無法猜測其中的緣由,具體的待進一步測查。而在我們生活中,很多員工都不清楚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針對員工權益這方面,國家專門出了相應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如下:


員工權益被侵害,應該認同公司處理方式嗎?


員工權益被侵害,應該認同公司處理方式嗎?

互聯網的發展,對我們生活造就了便利,同時也在某些方面造成了一定的劣勢,其一:公司實行“996工作制”,這對於上班族而言,是極其抵制的同時也是違法了勞動法的工作制;其二:使越來越多的人失去了最本質的一面,漸漸失去了面對面的交流機會;其三:讓人們減少了外出接受自然事物的機會;其四:碼農們的權益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而越來越不受控制。因此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不認同公司處理流程時,首先要收集侵害資料,在不走訴訟的流程下首先選擇協調,如無法協調則進一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在平時也可以多普及法律知識,幫助周圍的人員增強法律知識。當各位遇到權益侵害時怎麼處理的,歡迎大家留言額,可以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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