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人轉款轉款,結果貸款公司被查,該誰承擔損失?

韓女士問:

四年前,幾個朋友把錢交給投資公司,他們把錢轉給我,由我轉給小額貸款公司。如今貸款公司被公安機關查處,朋友的錢要不回來,就起訴我,一審二審我都敗訴。但我今年快七十歲了,每月只靠2000元退休金生活,根本還不起錢。我該怎麼辦?

趙明堂律師解答:

一般情況下,通過申訴把案件翻過來有難度。出借人是你的朋友,你確實也介入了借款的行為,建議你與幾位債權人溝通,然後到檢察院說明真實全面的情況,通過抗訴,讓真正的侵權人來承擔責任。

南國早報 石慧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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