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選聘正寧縣第一中學校長的公告


正寧縣隸屬於甘肅省慶陽市,地處陝甘交界、慶陽市東南部、子午嶺西麓,東依子午嶺,西臨涇河水,南通三秦大地,北往塞上江南,轄8鎮2鄉,24萬人,1319平方公里。全縣共有各級各類學校131所,在校學生36290名,教職工2872名。正寧縣第一中學是全縣唯一一所獨立高中,地處正寧縣城東大街,佔地85畝,總建築面積3.6萬平方米,現有教職工199名(高級教師57名,省園丁獎及省級骨幹教師9名,市級模範教師、師德標兵、模範班主任、教學能手30名),在校學生1633名,設36個教學班。學校先後榮獲“甘肅省新課程改革實驗基地化學實驗學校”“市級示範中學”“全市示範性高中課改優秀學校”“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為了全面推行校長職級制改革,完善校長選拔任用機制,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促進校長隊伍專業化發展,提高全縣教育教學管理水平,根據中共正寧縣委、正寧縣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方案》(縣委發〔2019〕23號)精神,現就面向全國公開選聘正寧縣第一中學校長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現任或曾任普通高中正、副校長(含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人員)。

二、選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品德高尚,作風正派,廉潔務實,身心健康,無違法犯罪記錄。

2.教育理念新,管理能力強,專業水平高,工作業績優。

3.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4.在校長或副校長崗位上工作3年以上,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0年以上。

5.年齡55週歲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6.以下人員不得參加競聘:①因違法違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②受過司法機關治安處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或司法機關正在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③被列為失信對象人員或徵信報告中有影響任職的不良記錄人員;④其他影響選聘情形的。

三、選聘程序

選聘程序包括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組織筆試、演講答辯、民意測評、確定人選、考察任命七個環節。

(一)組織報名

在正寧縣教育局人事股組織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交個人簡歷及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任職文件、獲獎證書等複印件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廉潔自律證明、個人徵信報告各一份,並填寫《正寧縣公開選聘正寧縣第一中學校長報名登記審核表》。

時間: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25日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共同組成工作組,根據選聘條件相關要求,在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對所有報名對象資格逐一進行審查,報名者攜帶本人相關證件原件參加。

(三)組織筆試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佔總成績的40%。

(四)演講答辯

演講答辯成績滿分為100分,佔總成績的50%。

(五)民意測評

根據筆試和演講答辯綜合成績,取前三名進行民意測評。民意測評成績滿分為100分,佔總成績的10%。

(六)確定人選

依據總成績確定初步人選,成績相同時獲得國家、省、市級獎勵相對較多的競聘者優先確定,進行體格檢查。體檢通過後組織有關部門進一步進行綜合研判,最終確定擬聘人選。

(七)考察任命

考察主要通過民主測評和談話進行,考察通過後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任問題的,由正寧縣公開選聘正寧縣第一中學校長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相關規定向正寧縣人民政府推薦,由正寧縣人民政府按照組織程序進行任命並與正寧縣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聘任期限3年。如為縣內正式在編人員的可直接調動工作關係。

四、任職管理

(一)新聘校長待遇實行年薪制,基礎年薪50萬元,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納入縣財政預算,根據其學年度綜合考核情況發放。

(二)非正寧籍新聘校長,聘期內在縣城提供一套面積100㎡左右的住房(只具有免費使用權,聘期屆滿或解聘後收回),年租金列入財政預算。

(三)新聘校長按國家有關規定,獨立行使對學校人、財、物的管理權,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班子實際,重新組建班子成員。縣財政每年安排20萬元的獎勵資金,用於校長對該學校優秀教職工及優秀學生的表彰獎勵。

(四)新聘校長實行年度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正寧縣教育局與新聘校長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每學年對其完成目標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規定兌現相應待遇,且學年末在全市高考一本進線率排名每晉升五個位次,由縣財政分別給予學校和校長5萬元、3萬元的獎勵。新聘校長在聘期內第一年考核不合格,只享受校長基礎年薪的50%;第二年考核不合格,予以提前解聘,縣內正式在編人員安排到其他學校非領導崗位工作。第一聘任期滿後,達到任期目標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優先繼續聘任。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公開選聘工作順利實施,決定成立由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任組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紀檢監察、組織、宣傳、教育、人社、財政、編制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正寧縣公開選聘正寧縣第一中學校長工作領導小組,在縣教育局下設辦公室,由縣教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公開選聘工作的組織協調。

六、工作要求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認真組織實施,對違反程序和相關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任人唯親、暗箱操作者,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直接取消競聘者競聘資格。公開選聘的校長基礎年薪、獎金、住房保障及選聘工作所需經費等由縣財政列支,不得向競聘者收取任何費用。

本公告由正寧縣公開選聘正寧縣第一中學校長工作領導小組授權在正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ninfo.gov.cn/)及相關媒體平臺發佈,解釋權歸正寧縣公開選聘正寧縣第一中學校長工作領導小組。

聯繫人:

田繼宗 0934-5987385 13919604135

劉 宇 0934-5987770 18993483388

正寧縣公開選聘正寧縣第一中學校長

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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