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佈中醫師承大變化!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佈重磅信息:中醫跟師學習可以申請學位啦!這對於中醫師承人來說簡直是史上最利好信息!同時也預示著我國中醫藥師承教育將迎來重大變革!

自古以來,中醫文化傳承多以拜師學藝的方式延續至今,中醫師承也是我國獨具特色的一種發展中醫藥人才的教育模式。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等一系列鼓勵中醫發展的戰略政策紮實落地,中醫藥文化發展再一次掀起高潮。

昨天下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官網發佈《關於深化中醫藥師承教育的指導意見》,中醫師承教育體系作為新時代探索中醫藥人才發展的創新之路已經登上歷史舞臺,成為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和師承教育的有機結合。

中醫人的激情將被再次點燃,未來中醫領域的方便之門開始向更多的中醫傳承人打開!

重磅!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佈中醫師承大變化!


《意見》一共包含7個方面的內容,可以說條條都是硬貨!下面小編就將亮點解讀如下:

一、中醫師承踏入學院門

中醫師承文化歷史悠久,但自發展以來一直缺乏成型有規模的制度體系,相關院校幾乎沒有開設中醫師承相關的專業。業界普遍流傳著中醫高手在民間之說。

而這次《意見》開創先河,讓民間中醫傳承踏進青青校園,鼓勵有條件的中醫藥院校開設中醫藥師承班,逐步實現將師承教育全面覆蓋中醫藥類專業學生。探索師承教育制度與學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銜接的政策機制,進一步完善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與中醫專業學位銜接政策。

可以預見,將來中醫藥專業學生的培養模式將發生極大變化,中醫傳承在國家大力方針的支撐下將走得更久、更遠!

二、師承教育納入學分制管理

設置師承教育專項和師承教育專項學分有什麼意義?

這意義對於咱們中醫師承人來說非比尋常!在這個領域拿到的學分將作為中醫藥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與聘用的重要依據。參加省級以上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經考核合格,符合職稱晉升有關規定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高一級職稱。

除此之外,《意見》還鼓勵中醫藥專家積極開展多形式的中醫藥繼續教育活動。醫療機構開展繼續教育和師承教育的質量評價將作為醫院等級評審與綜合考核等的重要內容。實施中醫藥人才培養專項推動師承教育。探索以學術共同體為特徵的師承教育資源的共享模式,加強師承教育的相互交流。

三、老師、師承人員均享受津貼福利

逐步建立政府投入與用人單位、社會組織、個人投入相結合的多元投入機制。中央財政支持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百千萬”人才工程(岐黃工程)。

各級財政根據工作需要按規定落實投入政策。用人單位設置專項經費支持師承教育活動,並充分保障指導老師、師承人員跟師學習期間工資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鼓勵用人單位和社會組織建立中醫藥師承教育發展基金。

這一系列的保障力度簡直感人,在學習的同時還能享受到工資待遇及其他福利。財政這麼大手筆的投入,足以見得國家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重視程度。

四、西醫學中醫制度即將落地

為吸引更多的醫學人才學習中醫,《意見》提出將鼓勵臨床醫學(含口腔、公衛)專業人員以師承教育學習中醫,省級及以上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西醫學習中醫的政策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引導西醫人員通過師承方式學習掌握中醫藥理論和診療技術。

在未來,逐漸擴張的中醫大部隊裡將出現越來越多的西醫“路人轉粉”,同時為了保障他們的中醫功力過得了硬、服得了眾,相關部門也會制定更完善的規章、制度督促落實。

新時代下的中醫藥事業將全面實現吐故納新,大放異彩!

五、建立高規格更自由的師資准入標準

中醫傳承不同於其他學科,具有其獨有的傳承模式。所以在高標準和高自由度上有特殊的要求,為了支持符合師承教育指導老師條件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師承教育,履行指導老師的責任和義務,《意見》指出:制定不同層級指導老師的遴選條件和准入標準,建立健全指導老師隊伍,逐步實現指導老師認證管理。

嚴要求的同時提倡高自由度的“帶徒”模式。指導老師自主開展帶徒授業等師承教育活動,向當地中醫藥主管部門申請備案,通過審核即可。這項舉措更有利於老師充分發揮傳、幫、帶作用,將中醫文化完美傳承下去。

此外,《意見》要求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建立完善師承教育指導老師激勵約束機制。在政策的激勵下,一大批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省級師承教育指導老師將作為重點資源被引進導師隊伍。相對的,那些社會上利用師承教育活動進行不當炒作或進行不當商業牟利的非法組織將會遭到進一步打壓。

六、加強師承教育考核管理

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及機構組織開展的師承教育,要結合其模式與特點,制定相應的考核及出師管理辦法,確保師承教育質量。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規範指導老師和師承人員自主開展的師承教育,根據其備案的師承內容、跟師時間與職責規範,經師承人員申請後,採取指導老師評價、或現場陳述回答、或實踐操作等不同方式進行出師考核,並將出師的師承人員名單在本區域內予以公佈並提供查詢。

七、加強師承教育制度建設

建立貫穿中醫藥人才發展全過程的中醫藥師承教育體系,推進師承教育與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相結合,逐步實現中醫藥人員在不同階段均可參與師承教育。完善傳統師承教育模式,結合現代科技發展師承教育新模式。加強中醫藥師承教育內涵、外延及政策研究,探索建立師承教育與執業註冊、表彰激勵、專業學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職稱評定等相銜接的政策機制,建立健全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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