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孫楊將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出庭!他將會經歷了什麼

北京時間11月15日下午三點,孫楊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案件就要開庭啦。

但很多網友還沒有搞定白,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聽起來好高大上的名字啊,但它又是個什麼東東呢?孫楊的對手---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又是誰呢?仲裁法庭審理本案會又是一個什麼樣的程序呢?今天周律師就來給大家一一解釋一下,以上的這些疑惑。

今日孫楊將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出庭!他將會經歷了什麼

首先,本案的上訴人,同時也是“原審原告”,就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英文名稱: World Anti-Doping Agency,簡稱:WADA。總部位於加拿大蒙特利爾,於1999年11月10日在瑞士洛桑成立。是國際奧委員會下設的一個獨立部門。其主要任務就是負責審定和調整違禁藥物的名單,確定藥檢實驗室,以及從事反興奮劑的研究、教育和預防工作。本案中,因其不服2019年1月3日,國際泳聯做出的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的裁決,而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

今日孫楊將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出庭!他將會經歷了什麼

世界反興奮劑機構(英文名稱: World Anti-Doping Agency,簡稱:WADA),總部位於加拿大蒙特利爾

其次,本案的審理機構,也就是裁決機構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英文名稱為: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簡稱CAS/TAS。其是在前國際奧委會主席薩馬蘭奇倡議下,於1984年6月成立的一個國際仲裁機構。作為國際奧委會下屬的獨立機構,其主要作用就是專門解決體育糾紛的。總部位於瑞士洛桑。

今日孫楊將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出庭!他將會經歷了什麼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英文名稱為: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簡稱CAS/TAS),總部位於瑞士洛桑。

再次,本案的仲裁程序又什麼樣的呢?

其實,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仲裁程序與大多數仲裁機構或者我們國內的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大致相同。主要就是以下幾步:

第一步 申請與答辯

根據國際體育仲裁法院程序規則的規定,有關爭議的一方當事人應首先向國際體育仲裁法院提出仲裁申請書,國際體育仲裁法院會將仲裁申請書副本以及仲裁員名冊等文件送達爭議的另一方當事人,被訴人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在規定的期限提交答辯書。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收到被申訴人答辯書及相關文件後,再送達給申訴人。特別說明一點的是,仲裁與訴訟不同的是,仲裁庭通常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可以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員哦。

第二步 組成仲裁小組

雙方當事人各自確定了仲裁員後,先由這兩名仲裁員按照一致同意的原則選定一名首席仲裁員。如果該兩名仲裁員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話,仲裁庭庭長可直接任命一名首席仲裁員。

第三步 審理案件

國際體育仲裁法院的審理方式通常分書面審理,口頭審理兩種。書面審理就是不開庭審理案件,僅依據雙方當事人提交的相關書面文件、證據材料等審理,並直接作出裁決;口頭審理即開庭審理,就像這次孫楊的案件一樣。它是在雙方當事人必須出庭的情況下,根據雙方當事人、各自代理人在法庭上的陳述和答辯、證據材料等等進行審理,並直接作出裁決。

最後,口頭審理過程中,又有什麼樣的一個程序呢?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確定了仲裁地點、開庭時間等信息後,將通知有關各方當事人出庭參加庭審。雙方當事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後應按時出庭。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不影響仲裁庭按期開庭缺席審理並裁決。缺席裁決與正常情況下作出的裁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開庭審理案件時,首先會進行法庭調查,即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和答辯,聽取相關證人證言、專家技術鑑定等等。然後會進入到法庭辯論,主要就是圍繞法庭調查情況,當事人雙方及各自代理人相互發表辯論意見。辯論環節結束後,會進入到最後陳述階段,主要就是針對本方之前意見的總結和補充。當仲裁庭認為事實已經查清,各方當事人已無補充意見、不可能再提出新證據時,庭審即告終結。剩下的,就是等待仲裁庭作出最後裁決。

此外,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裁決應以仲裁員多數同意的表決方式通過。也就是三個人至少有兩個人是一致的意見。如不能得到多數同意,首席仲裁員有單獨作出裁定的權力。裁決書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除特殊情況下,裁決不得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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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有些網友擔心孫楊在國外打官司會不會被“黑”呢?

周律師想說,其實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作為一個國際性的仲裁機構,其仲裁員也就是老百姓口中的法官,都是全世界高水平和極具威望的法學家。同時,為了保障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獨立性,使其在國際體育界更具權威性,除1994年其進行改革,成立國際體育仲裁理事會,仲裁員人選不再由國際奧委會單一指定,開始接受社會贊助,使其經費相對獨立於國際奧委會外,近幾年其還作了很多其他的努力。例如,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的布羅曼坦案和1998年長野冬奧會的羅斯案,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處理這兩個案件時,就推翻了國際奧委會醫學委員會的處罰決定,維護了運動員的權益。也因此,現在有越來越多的運動員們,在因興奮劑等問題被處罰時,會選擇上訴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所以,我們還是要對孫楊有信心,相信清者自清,孫楊一定會在國際體院仲裁法庭上,還自己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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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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