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9 04:57:34 佚名
<第881期>【檢察•新青年】李海帆:“未”愛同行,守護花開">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
民族的希望
面對未成年人犯罪北流檢察院始終秉持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最大限度幫教、保護涉案未成年人,守護他們健康成長,直待花開綻放。
一路走過,北流未檢工作一直以滾石上山的勁頭努力著,勠力打造優質未檢品牌,走出了一條不斷探索、不斷創新的路子。
涉罪未成年人觀護幫教工作是北流檢察院推進未成年人社會化幫教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北流檢察院未檢部門對涉罪未成年人和在校大中專學生的具體犯罪特點,構建了一套融“辦案、預防、救助”於一體在未檢工作模式,有效提升了辦案的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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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帆工作照
“對於涉罪未成年人我們不拋棄、不放棄,通過就學觀護基地,不僅幫他們改正錯誤,還幫他們學習技能,以更好地迴歸社會,在創新的同時更是人性化辦案的一種體現。”北流檢察院未檢科負責人李海帆說道。說起幫教工作,曾有一件附條件不起訴的案件令李海帆最為深刻。
在2019年李海帆辦理的陳某詐騙案中,陳某因未成年被檢察院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李海帆在辦理該案過程中,通過走訪陳某所在的鄉村和父母瞭解到:陳某平時一直表現良好,只是由於陳某的父母長期外出打工,無暇顧及照料陳某,未能認真履行好監護職責,導致陳某誤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
李海帆上法治教育課
李海帆認為,陳某的本性不壞,只是缺失家庭教育、缺乏家庭溝通,一時迷糊誤入歧途。陳某的行為雖然已經構成了犯罪,但因為陳某是初犯,且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自首、賠償被害人全部損失、得到被害人的諒解等情節,依法對陳某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同時,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陳某的幫教,李海帆積極聯繫與玉林市檢察系統合作設立了未成年人觀護教育基地的玉林市某職業技術學校,安排陳某到該學校入學就讀,與學校、陳某簽訂了三方觀護幫教協議,在考察期內由學校對陳某進行觀護幫教,實時跟蹤瞭解陳某在校的表現情況。
在這樣一套辦案模式下,一次再尋常不過的訊問,延伸成一場“親子幫教會”,讓家長和孩子們都能正視錯誤;一次例行程序的詢問被害人,衍生出一次心理疏導,為受傷害的孩子送上了心靈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