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聚會喝酒之後,大家都喝了酒,有的還喝多了。此時:
如果讓飲酒的人開車送你回家,你有犯罪風險嗎?有!
如果讓飲酒的人開車幫你辦事,你有犯罪風險嗎?有!
如果你只把車交給飲酒的人開,你有犯罪風險嗎?有!
這些答案都是肯定的,你都會被指控醉酒駕駛的共同犯罪。
你可能會覺得很無辜,我只是好心借車給別人,或者我只是坐在車上而已,我自己沒有醉酒,更沒有醉酒開車,為什麼有犯罪風險呢?為什麼會被追究醉酒駕駛的刑事責任?
這就是為什麼說,聚會喝酒,不僅民事賠償風險重大,而且刑事犯罪風險也非常大!聚會喝酒,怎麼樣才可以避免不小心的刑事犯罪風險呢?
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將摩托車給飲酒的人開,你坐在車上,涉嫌犯罪。
坐飲酒的人開的車,司機犯罪,你也是犯罪。這點要切記,尤其是醉酒駕駛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等車輛的時候,也是構成危險駕駛罪的。
例如,在孫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中,孫某與張某一同飲酒,酒後相約一起回家,在明知張某喝完酒的情況下,將摩托車提供給張某駕駛,並由張某駕駛摩托車送孫某回家。孫某作為車主,也被指控構成危險駕駛罪。
孫某認為,自己沒有直接醉酒駕駛摩托車,不應該構成危險駕駛罪。
法院認為,雖然孫某自己沒有直接實施危險駕駛行為,但是,明知道張某喝完酒,還將車輛交給張某駕駛,放任、縱容了張某酒後駕駛機動車,因此,孫某和張某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孫某有沒有直接駕駛車輛,不影響共同犯罪的成立。
二、將轎車給飲酒的人開,你坐副駕駛,涉嫌犯罪。
轎車也是一樣,你把轎車借給同桌飲酒的人開,你自己坐在副駕駛上,你雖然會認為自己沒有醉酒開車,醉酒開車的不是你,然而,一旦被查獲,司機構成危險駕駛罪,你也是會被指控危險駕駛罪的。
例如,劉某和王某是好朋友,兩人相約到KTV喝酒,喝到深夜。劉某將自己的車借給王某開回家,劉某自己坐在副駕駛。誰料,在回家途中,他倆被交警查獲,經鑑定,兩人都達到醉酒狀態。開車的司機王某肯定構成危險駕駛罪。
可是,坐在副駕駛上的車主劉某,構不構成危險駕駛罪呢?
很多法院都會認為,車主劉某明知道王某飲酒,還將自己的車借給王某駕駛,具有危險駕駛的故意,且實際已經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成立危險駕駛罪。只是,相對於開車的王某,車主劉某的判刑會相對較輕。
三、將車給飲酒的人開,你沒有在車上,涉嫌犯罪。
聚會之後,你自己沒有開車,也沒有坐在飲酒人開的車上,但你把車借給了同桌喝了酒的人,由於車是你借出去的,你明知道同桌人員喝了酒,你還把車借給他開,那麼,就算你不在車上,只要司機被查獲構成危險駕駛罪,你也一樣會被指控涉嫌危險駕駛罪。
例如,在管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中,管某和朋友李某等人共同飲酒,酒後李某想要駕駛向管某借來的車,管某明知道李某喝了酒,雖然勸阻他不要酒駕,但還是將車輛交給李某駕駛。管某自己沒有在車上。後來,李某被交警部門查獲。李某和管某都被指控構成危險駕駛罪。
管某認為,自己沒有開車,甚至都不在車上,為什麼也構成危險駕駛罪呢?管某覺得自己很冤枉。
然而,法院認為,管某明知李某飲酒仍然將車交給他駕駛,也構成危險駕駛罪。
四、即使你沒喝酒,把車給飲酒的人開、坐在飲酒人的車上,也涉嫌危險駕駛罪。
要值得注意的是,在聚會飲酒過程之後,即使你自己沒有喝酒,但是你還讓醉酒的人送你回家,司機構成危險駕駛罪時,你也涉嫌危險駕駛罪;或者你還讓醉酒的人開車,那麼,司機構成危險駕駛罪時,你也涉嫌危險駕駛罪,也可能會被送上法庭。
五、即使車與你無關,你也不在車上,但你讓醉酒的人開車,也涉嫌危險駕駛罪。
就算車子不是你的,你沒有將車借給醉酒的人開,你根本沒有車,你也不在車上。但是,你讓醉酒的人開車幫你去辦事,或者去買東西、送東西等等,你指使醉酒的人開車。如果司機被查獲構成危險駕駛罪,有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是你指使醉酒的人開車,那麼,你也會被指控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共同犯罪。
六、如何防止這種無辜的坐牢風險?
聚會喝酒,由喝酒引發的責任是非常重大的,最大的責任就是共同構成危險駕駛罪的犯罪責任。你要儘量防止這種無辜的犯罪風險,有三點必須要特別特別注意:
(一)不能將車借給醉酒的人開,否則涉嫌危險駕駛罪。
(二)不能坐在醉酒人開的車上,否則也涉嫌危險駕駛罪。
(三)不能讓醉酒的人開車辦事,否則還是涉嫌危險駕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