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小羚
贍養父母無論兒女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條件好的多分擔一些對嗎?我的回答是:錯!
婚姻法明確規定: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所謂義務,就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強制性和平等性。因此,並非如題主所說條件好的多分擔一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贍養父母上,無論兒女都應一視同仁,共同承擔起自己的義務來。當然,條件好的兒女主動多分擔一些應予鼓勵,但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更不能成為個別子女在贍養老人問題上以此為理由推脫自己義務的藉口。
人生知足常樂笑口常開
很對,我支持這個觀點,孝敬父母就是為了父母晚年生活幸福,條件好的不肯多付出,那個條件不好的能力不夠,心裡會不平衡,會疏遠了親情,不利於家庭和睦,不利於父母安度晚年。我更覺得如果有錢的不肯多付出,要和那個沒能力沒錢的攀比,有為富不仁的嫌疑。
我為什麼要這麼說呢,是有一件很讓人痛心的事情,在老家農村的一個叔叔,就是因為在贍養的問題上,子女們沒有安排好結果出了人命。
他是我父親的一個夥伴我們叫他叔叔,去年聽說上吊死了,80多歲快90歲的老頭,身體一直很好,生活自理不糊塗,就是因為兩個有能力的兒子不肯贍養,跟叔叔一起過的那個兒子窮沒能力,贍養老人壓力大有時候犯脾氣,有一天老人去山坡上找了一顆樹上吊了。好可憐的老人家,我這心裡難受了很長時間。
有人說不管你是窮還是富,贍養父母的責任是平等的,法律有明文規定,出錢出力必須均衡。可是您忘了,法律約束的是親情無法做到的,是道德無法完成的部分。如果為贍養父母先把法律搬出來,那傷害的就是親情。
如果贍養父母不講親情,受折磨的是年老的父母,就像山裡的叔叔。所以我希望在父母健在的時候,弟兄之中有能力的那個,要多一點親情給父母多一點照顧,別等著父母不在了才心生後悔。
神經在發燒
當然對啦。如果天下兒女都按照題主所提出的這種辦法去照著辦、照著做,年歲大的人也就不會為個人的養老問題而發愁。尤其是農村七八十歲的老年人,老兩口年輕的時候可以養活少者三四個,多的七八十來個兒女,到了暮年,就不會有農村人所說的四個兒子八個蛋,沒有一個爭管飯的說法。
一個大家庭或家族中,必須得有一個權威人士,這個人的威信是由Te個人言行來樹立起來的。也就是說Te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能夠起到表率作用。說直白一點,就是敢於擔當,勇於負責,不怕老婆不怕吃虧。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兄弟姐妹們為了養老人有錢出錢,無錢出力的可喜局面。也就不會產生為了贍養老人兒女們而大打出手,甚至是上了法庭,由法官裁決強制執行的情況發生。
當今社會,少數作為兒女的人為了自身的利益,為了個人小家庭的幸福生活,確實有對父母不進行贍養義務的害群之馬,這種人雖然是少數,但影響極壞,Te象細菌和病毒一樣,具有傳染性。尤其是家族中的長門長子長孫,缺少骨氣,自私自利,怕老婆,耳根子軟,經不起枕頭歪風邪氣的吹拂。這個家族或是大家庭的成員,產生為了贍養老人的矛盾也就再說難免。
現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電視臺都開辦了一擋“民間調解”的電視節目,從中不難看出和發現,凡是家族中的老大不負責任,缺少威望,這個家族或家庭就不會有太平的日子。
所以說,贍養父母,天經地義。每一個兄弟姐妹在贍養老人這個問題上,都應該互相體諒,真正做到有錢出錢,無錢出力,就不會產生大的矛盾。親兄弟姐妹,吃虧沾光肉爛都在鍋裡頭,肥水並沒有流到外人田。(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