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孝順父母,你願意和不愛的人結婚嗎?

向天影


應該願意,父母是每個人不可代替,那種愛有了,才能有動力好好生活,但是一般這樣說不對,我覺得和愛的人結婚,兩個如果真的愛,兩個人都會相互對對方父母好,如果不愛,雙方不對等,你說的就是不愛,但是人家會對父母好,才和對方結婚是吧,我覺得那如果這樣,說明對方是愛自己的,能對對方父母好的人肯定愛對方,那你不愛對方,只有對方愛你生活也是很幸福的,常常有句話,說,選擇愛自己的,而不是選擇自己愛的,所以是我,我會選擇對我父母很好的那種人,肯定他也愛我,雖然即使我不愛他,那我也願意結婚,這樣的結合其實也會幸福的。


怎樣呢


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如果憑空添加了附屬條件的話,沒什麼幸福可言,變了味的婚姻真的是墳墓,一輩子的痛,無法理解父母為什麼要搭進女兒的一生幸福,換取自己的利益或者目的,葬送的不僅僅是女兒的一生,而且是親情的淡漠疏離。


貝殼的媽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而且是你情我願的事,如果加了額外的條件,這個婚姻就不純粹,隱患就會很多。

為了孝順父母,做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是很痛苦的,你痛苦我想父母也不至於很開心吧。何況婚姻是件大事,與不愛的人結婚,不管對方愛你或不愛你,都是件比較傷人的事兒。所以,我是不會為了孝順父母,和不愛的人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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