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根源在哪裡?

柴崢


結婚時兩人許下的承諾、誓言,想必在當時都是內心真實的話,否則也不會彼此牽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可是為什麼走著走著,本來應該同心同德的夫妻卻走散了,甚至離婚了呢?離婚的根源在哪裡呢?

其實,導致夫妻離婚的主要根源有這四個。

一,感情出了問題

夫妻任意一方面對誘惑,背叛了對方而出軌,感情再也回不到從前。

一般情況下,發生這種事情的夫妻,就算不離婚也已經完全回不到以前的狀態了。就像一面鏡子中間裂開了一到縫隙,就算你用膠帶把它粘好了,可是那裂縫仍然存在。對方的出軌就像心上的一根刺,拔出來疼,插在那裡也還是疼。

所以,與其如鯁在喉,不如勞燕分飛。

二,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一旦發生,不但給對方的身體造成傷害,而且更會傷害對方的心靈。曾經恩愛的夫妻,一頓毒打可能就把感情打沒了。還有些夫妻爭吵之後,儘管沒有打架,可是卻採用冷暴力形式,從此雙方不聞不問,如同路人,久而久之,心也就冷了,情也就淡了,最終兩人走上離婚的道路。

三,家庭糾紛

家庭糾紛包擴很多方面。有的是婆媳不和,搞得一個家庭一地雞毛,特別是有些婆婆對待兒媳過於刻薄,以致夫妻反目成仇。

還有些小兩口吵鬧,本來是小矛盾,可是雙方家庭參合進來,就把問題越鬧越大,最終拆散了一對婚姻。

四,性格不合

俗話說“鞋子合不合適,腳知道”。有些夫妻在結婚前,沒有了解對方的為人和性格,就純粹因為生理衝動或感情用事,草草結婚,結婚後才發現自己看錯了人。還有就是很多人婚前婚後完全兩種人,一結婚就暴露了本性,問題自然來了。

其實,一段婚姻關係走到盡頭,是許多因素合力造成的,感情的背叛,感情不和、家庭的矛盾、性格差異、生活習慣的不符都可以使一個家庭破碎。

幸福的婚姻是要靠兩人共同經營的,所以都彼此珍惜吧!


唐門吹水


離婚的根源在孔方兄。沒有它壓力三大,矛盾重重鬧離婚。有了它,飽暖思淫慾,朝三暮四心思思。男的想二想小三,女的嫌窮旁富做小三。都是為了金錢和私慾鬧離婚。只有同甘共苦,患難有緣夫妻才百頭到老,幸福一生。


海棟樑


對方給不了對方所需要的(這指的是雙方理解,包容,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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