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電動車沒收查處的做法有沒有相關的文件或者處理辦法?

月照清泉


老百姓正常渠道購買的商品!商家執證經營!生產廠家證照齊全!你行政執法者只能就事論事,違章以教育為主,罰款為輔,真正目標是騎行者依法上路,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也就是交通法規內的行政處罰!罰沒是行政的極端手段,其因是騎行者嚴重防礙公共安全!弱弱的問一下,機動車事故傷害後,罰沒嗎???


鳳來74124944


既環保又便民你們咱非要與它過不出,不讓騎就首先不讓造,既然造了就規定時間3年和5年。也為了節約資源不要說丟就丟了,知不知道浪費是極大犯罪這個道理。如果電動車被禁止了,汽車摩托車又汙染環境,我就去買一頭毛驢來騎著上下班,不過也需要帶上糞兜來保護馬路。馬路本來就是驢和馬走的,只是後來被汽車擠出去了。

交通堵塞主要是汽車造成的,不管新小區老小區,只要有人住到處都是汽車,行人道上也是汽車,已經是公害了,還造成環境汙染,地球再大也有滿的時候,國家應該控制一下汽車的發展,造成事故不一定是電動車造成的。應該規範管理。

一,全面禁止廠家生產電動車。

二,實名制領取牌照。

三,交一定金額的人身保險。

四,交納一定的違章保證金,通過自然淘汰報廢達到禁止電動車的目標,避免嚴重傷害老百姓的感情和憤怒情緒。

我的想法是不要一刀切的全部沒收,這個東西存在就是群眾有需求,買時都是合法買的你不能說不合法就不合法了,應該因勢利導,可以採取先上牌照然後按規定使用,沒有牌照的你可以拿出辦法處理,有牌照的讓其按交通法規行駛,等到它犯錯誤時再按其錯誤處罰即可!

老白性沒錢買車,有個電動車代步太方便,你們把它收了讓他們咋生活,你們為什麼不找廠家說去,為什麼拿老白性開刀,不讓廠家生產,他們會買嗎?你們這樣的人,良心壞透了,好人有好報,惡人得報應。

應該這樣,只要不違章都應該上路行駛,違章了該如何處理都行,一味禁行是不合民意的是簡單粗暴的措施,被廣大民眾所唾棄!

違法的是人而不是車,人可以批評教育告知要遵守交通規責,車是公民個人財產受憲法保護不可沒收。

電動車是低收入人群的消費品,是大眾化的,汽車是高收入人群的消費品,是少部分人的福利,自古都是低層為高層服務,所以電動車必須給汽車讓道讓停車場,就像一人坐轎四人抬,一人坐轎八人抬,道理是一樣的。


歷史深度揭秘


騎電動車的都是何許人也?都是基本群眾,工人農民才騎電動車。富人,領導者是不會騎電動車的。要給群眾一個便利,只要不違規違法,放手讓他們為生活奔波吧。況且私有財產是受憲法保護的,制訂政策也不能違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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