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領高溫津貼的季節了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可投訴

大寧網消息(記者 林珺) 昨日,我市最高氣溫達到36.1℃,而根據氣象預報,今日最高氣溫也有36℃以上,你開始領高溫補貼了嗎?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今年我市高溫津貼的標準仍是每人每月200元或每天9.2元,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記者瞭解到,2013年,省人社廳等7部門聯合下發《關於調整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我市的高溫津貼標準按此執行。通知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市人社局在每年持續高溫天氣發生時,都會重點加強對建築、製造、採礦、餐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及露天作業場所的執法檢查,指導督促用人單位全面落實高溫預防等勞動保護措施,維護職工權益。在近年來的檢查中,市人社局發現,雖然高溫津貼被越來越多的勞動者所熟知,不少企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重點建設項目等,都在夏季按規定發放高溫津貼,但仍有一些民營企業、個體企業、小企業等,存在少發高溫津貼,甚至不發高溫津貼的現象。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還提醒,高溫津貼一定要以現金形式發放,不能用涼茶、綠豆湯或者防暑藥品等代替。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可撥打電話2822412進行投訴,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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