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則網紅手工耿的採訪。
手工耿熱衷於發明創造,做出了“地震吃麵機”、“倒立洗頭機”等有趣卻不太實用的東西。
曾經,身邊的人都覺得他是不務正業,媽媽也總愛念叨:“又花錢整這些沒用的。”
但是,他始終相信,世界上沒有沒用的人。
如今,他的發明給很多人帶來了樂趣,獲得了眾多網友的支持和喜愛,被稱為“保定愛迪生”。
某期Ted演講中,也有一位無用之物發明者分享過自己的經歷。
她從小成績優異,志向遠大,從初中到高中的門門功課都是A,畢業時也名列前茅。
然而,為了保持好成績,她的內心非常焦慮,一次數學測驗拿了B,她便哭著責怪自己好笨。
直到開始嘗試做無用之物,她才找到了真實的美好,明白這世上從來沒有最佳答案。
她清空了壓力,專注於把奇思妙想變成有趣的發明,找到了自己的價值和出路。
蔡康永說過:“那些看起來沒有什麼用的東西,往往才是我們人生的珍寶。”
在追求高效的時代裡,人們為了世俗意義上的成功,終日勞碌,疲於奔命,一刻也不敢耽誤。
其實,那些經常被忽略的“無用”事物,也蘊含著巨大的價值。
毀掉一個人,就讓TA不停地忙忙忙
前不久,朋友阿楠跑來跟我抱怨工作。
她憤憤不平地說,自己幾乎每天加班,週末也時不時要去處理工作,很久都沒睡個好覺了。
但是,她依然覺得活幹不完,技術含量也不高,能力根本得不到提升。
我建議她請個假去旅行散散心,調整自己的狀態,或者乾脆換一份不太忙的工作,利用空閒時間來提升自我。
她卻一臉糾結,嘆了口氣說:“算了,還是工作比較重要,休息太浪費時間了。”
生活中,有很多人跟她一樣,總是從早忙到晚,卻感覺自己沒有進步。
每天忙著參加飯局,其實大多數是無效社交;加班加點地熬夜工作,其實沒有做過什麼深度思考。
盲目地撲在工作上,一門心思去做所謂的“正事”,不僅榨乾了時間,也不會獲得真正有效的成長。
心理學家阿摩司·特沃斯基曾說:“保持一定程度的無所事事,一向是做出好研究的秘訣,如果不能浪費幾個小時,你就會浪費掉幾年。”
只有停下腳步,及時思考前進的方向,並不時地做出調整,才能找到自己更多的可能性。
比爾·蓋茨在創業之初,是個典型的工作狂。
他幾乎全年無休,每天為了工作絞盡腦汁,晚上精疲力竭地倒地就睡。
如此努力的他,卻漸漸陷入了工作上的瓶頸。
直到與妻子梅琳結婚後,他抽出時間陪家人去度假,感到身心都獲得放鬆。
於是,他決定每半年就抽出一週時間,作為個人“思考周”,遠離一切工作事務,獨自前往度假村吃飯、睡覺和思考。
這讓他的內心變得更加從容,看清了未來的發展方向,事業也隨之蒸蒸日上。
作家蘇芩說過:“一個會佈局的人,永遠不會把人生塞得太滿。”
在有限的人生中,抽出片刻放空自己,放慢腳步,也許會從“無用”的消遣中,發現機遇,收穫成長。
“無用”之事,藏著一個人的核心競爭力
在知乎看過一個提問:讀過很多書,但大部分都忘記了,那閱讀的意義是什麼?
有個回答令人印象深刻:“當我還是個孩子時吃了很多的食物,大部分已經一去不復返而且被我忘掉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們中的一部分已經長成我的骨頭和肉。
讀書對人的改變也是如此。”
人生路上,你走過的每一步都算數。
經年累月地去做看似無用的事情,會給我們帶來悄無聲息的改變,成為今後派上用場的武器。
蘋果創始人喬布斯從裡德學院退學後,沒有住處,沒有收入,整日無所事事。
那時,最有用的事情也許是找個工作,他卻迷上了書法設計。
他全情投入其中,去學校旁聽書法設計課,自學襯線字體和無襯線體,不斷研究詞間距、版式,讓文字的樣式更美。
不過,他從來沒有想過書法會在他的生活中有什麼實際應用,僅僅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樂趣。
直到10年後,他進入IT行業,才發現書法課上所學的知識,已深深影響了他。
他創造出了世界上第一臺使用藝術字體的電腦,別具一格的設計感,也成為蘋果電腦贏得市場的關鍵。
人生就是無法預判的,追究“有沒有用”,不一定就比別人更快抵達目的地。
凡事斟酌用處,把人生限制在一個固定模版中,反而喪失了冒險的精神,創新的勇氣。
而人們往往越有探險的熱情時,越容易把某件事情做好,一步步轉變為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有時候,避除功利之心,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不問結局,不管回報,反而會收穫意想不到的驚喜。
就像梁文道在《悅己》中所說:“讀一些無用的書,做一些無用的事,花一些無用的時間,都是為了在一切已知之外,保留一個超越自己的機會。”
“無用”之事,塑造了每個人的獨特性和價值,會成為日後無窮的力量。
最美好的東西,往往都是“無用”的
德國社會學家韋伯曾經提出過兩個概念:工具理性和價值理性。
工具理性,指人的行為只由追求功利的思想動機所驅使,從純粹追求效果最大化的角度考慮,漠視人的情感和精神價值。
而價值理性,就是降低對結果的關注,。集中在行為本身所代表的價值和意義,重視精神上的需求。
顯然,過度追求結果,可能會錯失很多幸福體驗;而摒除功利心,才能享受過程中的美好。
文學家汪曾祺一生顛沛流離,卻活出了滿滿的幸福感。
因為他在寫作之外,經常會做些“無用”之事,天天變著法兒地玩。
年輕時,他喜歡唱戲,從青衣唱到老生;年紀大了,他改為吹笛子,樂得自在;再後來牙齒掉光了,笛子吹不成,他就每天花幾個鐘頭臨帖練字,直練到大汗淋漓。
他還喜歡買菜做飯,逛逛菜市場,琢磨菜式花樣。
一草一木,一茶一飯之中,他都能品出情趣,找到樂子。
在“有用”的勞作之外,不妨留點玩樂的時間,從“無用”的快樂中獲得精神上的滋養。
陳道明曾說:“現在整個社會都得了“有用強迫症”,崇尚一切都以“有用”為標尺,有用學之,無用棄之。
但是,世界上許多美妙都是由無用之物帶來的。”
其實,許多技能原本就是用來提升自我、怡情悅性,而一味追求“有用”,就與它們的初衷漸漸背離了。
於是,社會變得越來越功利,人心也變得越來越浮躁,只追著慾望前進,任憑內心乾涸。
無用方得從容,學會看淡一時得失,兼顧事業和生活,豐富精神世界,過得有滋有味,才是真正的人生贏家。
寫在最後:
衡量事物的標準,應該是熱愛的程度,而非有沒有用處。
世俗意義上的“有用”,也許可以讓我們走上一條四平八穩的道路,但那些“無用”的愛好和選擇,才能決定旅途的精彩。
多做些“無用”的事,給生活騰出思考的空間,給潛力留下發展的餘地,給精神提供豐富的滋養,實現人生更多可能性。
它們不僅可以讓我們忘卻煩惱,成為靈魂的避難所,也能提供一套人生的備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