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煽惑非法集結今提堂 另仍涉4案待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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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文匯網

海外網10月15日電香港“支聯會”於2020年6月不理會警方反對,在銅鑼灣維園舉行非法集會,數案在身的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當日現身維園。該案件於10月15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再提訊,以待將案件轉交區院審理的相關文件。

據香港文匯網報道,香港警方經調查後向黎智英、李卓人及多名“支聯會”常委等人發出傳票,分別控告他們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等罪,至今先後有合共26人被控。其中兩名被告羅冠聰和張崑陽已經離港,法庭也會處理他們兩人的情況。

其中,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及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和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合共13人各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上述13名被告當中,除了黎智英沒有被加控其他罪名,其餘12被告各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另再被控一項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權限或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舉行未經批准集結。

此外,黎智英還被控於2019年8月18日、31日及10月1日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的遊行,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被控2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每罪最高可判囚5年。案件9月18日已在區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席前再提訊,黎智英當時不認罪,上述3宗案件分別將於2021年2月16日、4月7日及5月17日開審。

而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案情指黎智英2017年參與集會時,在沒有受到挑釁下,涉嫌在維園內恐嚇東方記者。雖然表證成立,但黎智英最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引發各界不滿,經多方批評後,香港律政司於9月17日提出上訴。(海外網 朱惠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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