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情況是各月收入極不均衡,比如上半年收入特別高,下半年收入特別低,有可能產生退稅。
邵先生上半年月工資超過20000元,下半年換了單位,月工資降到五六千元,彙算結果可以退稅近4000元。
第三種情況是補充申報專項附加扣除,也可能產生退稅。
杭州的王小姐, 2019年12月底才填寫租房扣除,彙算結果可以退稅1100多元。
第四種情況是有多項收入。比如除了工資薪金,還從其他單位取得過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這些收入不管有沒有預繳個稅,彙算時都可能產生退稅或補稅。
樓小姐去年8月拿到外單位一筆1080元的勞務報酬,這家單位幫她預繳了50元個稅。彙算結果顯示,由於年收入不到12萬元,她可以退稅50元。
她的同事劉小姐也拿到過外單位一筆稿酬,同樣預繳了個稅,由於她的年收入超過了12萬元,加上這筆稿酬後,年收入的適用稅率剛好升了一級,她就需要補稅。
餘海濤說,在“個人所得稅”App首頁的“收入納稅明細”可以查看有沒有從外單位取得的收入,如有,在填報時增加即可。
第五種情況,也是最大的驚喜是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已經預繳了稅款的納稅人,由於未達到起徵額,他們可以全額退稅。
餘海濤提醒,所有涉稅信息一定要如實填寫,稅務部門會進行抽查,查實虛假申報的,納稅人將受到多部門聯合懲戒。一下子搞不清楚的納稅人,也不用著急,2020年6月30日之5前都可以彙算。
節選自 山西晚報全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