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和結婚的區別是什麼?有兩方面

很多人認為戀愛和結婚,是愛情的兩個不同階段和過程,表象上看二者非常相似和接近,大同小異,並無太大區別,尤其是有過婚前同居經歷的戀人,更是有這種認知,而實際上戀愛和結婚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存在本質上的不同,根本不是一個概念,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區別,不能混為一談、等同視之,那麼戀愛和結婚的區別是什麼?有以下兩方面。

一、關聯約束性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不難發現,男女戀愛階段在一起雖然表現的是濃情蜜意、如膠似漆、形影不離,兩人整天黏膩在一起緊密無間,如影隨形,恨不得時刻在一起好得像一個人一般,但是實質而言,兩人卻是兩個相互獨立的自由對象,兩者的牽連和關聯性不大,雙方形式上緊密,實則是鬆散的,除了從表象上兩人是一個整體,但其實都是沒有實質結合的獨立存在的個體。

雙方在諸多方面的界限較為明確和清晰,彼此並沒從實質上把雙方的一切看作是共同的一致的,兩個人都有很大的獨立性、自主性,兩人都能夠充分體現自我,一方的行為和表現,另一方並沒有太多權力的約束、限制對方,無論一方做什麼,另一方無法從根本上去過多幹涉和阻撓,都保持著彼此獨立的生活狀態,並沒有太強的約束性和統一性,戀愛就是兩個人的事。

戀愛和結婚的區別是什麼?有兩方面

而結婚後與戀愛時則是恰恰相反、截然不同,結婚後男女之間看似激情退卻,關係變得平淡,雙方方都表現出不同程度的距離感,完全不像戀愛時那樣寸步不離、難捨難分,但是兩個人卻不再是不相關聯的個體,無形之中就結成一個利益共同體,雙方的利害關係都是共同的,也是相互的,任何一方的獨立性和自主性都大幅減弱和較低,在很多方面各自的行為都受到了較大的制約。

任何不符合家庭和家人利益,以及不利於夫妻感情與關係的事,都不能我行我素,隨便發生和出現,所作所為都得以家庭利益的大局出發,要顧忌到對方的感受和體驗,有一種無形的東西使得二人彼此影響、相互關聯,婚姻後什麼都是兩人的事,男女已經糅合在一起。其次,從定義和概念看,戀愛是男女雙方培養感情的過程,或在愛情的基礎上進行的相互交往,是異性之間的一種情感行為。

而結婚則是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配偶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為,這就不難看出戀愛期間男女都有很大的自由性和選擇性,兩人做事都可以以自我為中心,在情感的選擇上也有很大的範圍和餘地,兩人合得來則聚,合不攏則散,沒有什麼過多的利益關聯和牽扯,也不用為對方負責太多,就是兩人在相處時,各自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

戀愛和結婚的區別是什麼?有兩方面

而且也可以進行選擇新的感情重新開始,在戀愛時失戀和戀愛的過程都比較簡單,這些都是別人無法干涉和限制的,也是雙方的權利和自由,戀人之間缺乏具體和有效的約束性,一旦結婚,情況就完全不同了,這時候雙方的關係就是一種受法律保證的契約關係,到此階段雙方的關係就有了一定的約束和保障,就算兩人矛盾不斷、分歧不少,也要想法彼此包容、相互適應和磨合,不會輕易分手。

就算彼此關係維繫不下去了,一則要顧及家庭和利益得失等很多方面,要為家人負責,同時也需要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聚散分合完全不像戀愛時那麼簡單容易。在結婚以後,你就會受到來自家庭和配偶的約束,就不能想幹啥就幹啥、率性而為,更不能不忠於感情,傷害家庭,做出背叛家庭和配偶的事情,就會受到道德的譴責乃至法律的制裁,雙方關係約束性和限制性明顯增強,戀愛的哪種自由是結婚所沒有的。

二、職責義務性

人們常形容單身男女是“自己走哪兒,鍋就背哪兒”、“一人吃飽全家不餓”以及“不當家不知柴米貴”等這些說法,從一定程度上形象生動的描述了一個人獨自一人和結婚成家後職責和義務的差異。同理這也是戀愛和結婚的實質性差別所在,也是具體的寫照,在戀愛時兩個人有愛相愛就夠了,沒有太多的牽絆,不會被雜事束縛困擾,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戀愛和結婚的區別是什麼?有兩方面

在一起比較單純簡單,不用考慮和擔負太多,沒有太多的負累,自己可以隨意支配時間和金錢,只要能滿足自己的需求即可,男女之間只需要情感的互動就行,彼此共同維護關係即可,兩人在一起高興開心就好,其他不用操心太多,日子過得比較愜意舒心,整天狀態和感受就是甜蜜快樂,其他都不用過多關心,也就是說彼此所要承擔的職責和義務非常有限,甚至可以說沒有什麼責任和義務可言。

而一旦結婚,雙方就要必須為家庭和配偶承擔責任義務,而這種職責和義務又是法律所賦予的,這時候養家餬口就成了兩人共同的責任,有了贍養老人、養育子女的義務,與之有關的進項、支出、撫養、贍養等問題都要考慮,這時候兩人的生活內容不再單純是談情說愛,更多的是衣食住行、柴米油鹽,諸如房子、物價、子女教育、養老醫療等諸多方面的問題都擺在面前,雙方要為之操心和勞累,共同付出和努力。

為了滿足家人的需求,保證家庭正常運轉的一切,與家庭有關的事務無論鉅細,都要你們去關心,各種家庭務事不管大小都需要你們去處理,諸多與家庭相關內外問題的面對解決,這些都是你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這時候不但要共同維護感情,而且還要一起經營生活,要適應家庭所需的一切,結婚的付出和擔當比戀愛大得多,完全不能相提並論,無法同日而語。

戀愛和結婚有什麼區別?有以上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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