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育八年的女兒竟然不是親生!沅陵法院化解一起欺詐性撫養糾紛案

掌上懷化訊 養育八年的女兒竟然不是親生!近日,沅陵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現實版涉及欺詐性撫養糾紛的案件。

原告張甲(化名)離異後經人介紹與被告李乙(化名)相識,雙方於2006年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09年女兒張小甲(化名)出生,婚後雙方夫妻感情一般,2007年雙方共同簽訂了《夫妻協議》,對相關事項進行了約定。2017年,原告張甲對女兒張小甲進行了親子鑑定,檢驗意見為張甲與小孩的基因不符合單親關係,即倆人非親生父女關係。後張甲以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為由起訴離婚。

法院受理後,考慮到此類案件可能會導致雙方矛盾升級惡化,甚至引發“民轉刑”案件,為了起到案結事了人和的效果,迅速啟動調解聯動機制,積極聯合鄉鎮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委會,多次上門調解。法官反覆做張甲的思想工作,沒有血緣亦有親情,孩子沒有錯,以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將糾紛的切入點放在消除雙方矛盾隔閡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各方調解員分別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努力化解當事人之間的對抗情緒。經過長達八個小時的調解,加上前段時間的鋪墊基礎,雙方終於對彼此的態度發生了變化, 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同意離婚,小孩由母親獨自撫養。李乙同意將共同購買的房屋過戶給張甲所有,張甲也願意放棄要求返還小孩撫養費的權利。至此,一場可能發酵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得到妥善化解,多元解紛機制有效遏制了“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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