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該賦予公民“叛逃”的自由嗎?

這幾日,《武漢日記》在海外出版鬧得沸沸揚揚。維護者稱這關乎言論自由,如果我們足夠自信就不應該懼怕一切反對聲音;反對者稱以道聽途說的素材為藍本,在如此敏感的時期自行代表武漢發聲,極其不合時宜。

先站個隊,在這件事上,博主支持“反對派”。先來理清楚幾個概念和基本邏輯。

首先,政府會被罵垮嗎?回答是,會。在博主多次推薦的《狂熱分子》裡,作者提出了 “言辭人攻擊—狂熱分子推翻—建制者重塑”的進程,其中罵政府正是上述政變三部曲的第一步。

其次,不會被罵垮就應該容忍攻擊?如果這個邏輯成立,渣男可以說,如果女孩足夠強大,就不應該害怕被我拋棄;貪官可以說,如果制度足夠健康,就不應該害怕我們幾個蛀蟲;小偷可以說,如果你家足夠富裕,就不應該害怕被我惦記。所以說,問題的關鍵並不是能不能承受被罵的結果,而是即使不會被罵垮,憑什麼要被罵?

再次,反對日記出版的人是極左?概念清晰是討論的前提。先來界定下什麼是政治學裡的“左、右”。大家可以雙手握拳感受一下。現在,左手代表左派,右手代表右派。左手的特點是什麼?弱,所以需要幫助;右手的特點是什麼?強,所以需要自由。由此,左派強調集體互助,右派強調個人競爭。極左是什麼?是在集體中完全抹殺個性,不允許有任何特立獨行存在,所以“木秀於林風必摧之”;極右是什麼?是淘汰甚至人為消滅競爭中的失敗者,在納粹的眼裡,除了優等的雅利安人,其他人種不配生活在地球上耗費資源。這次日記之爭是左、右派之爭嗎?當時不是,顯然作者是受害者心理作祟,強行給自己樹了個稻草人做對手。

最後,自由的限度在哪?至今還記得在學校的一場“頭腦風暴”。有個極其推崇自由主義的社會人士宣稱,國家應該賦予公民叛變的自由,一旦兩國開戰,國民可以叛逃,如果我方勝利了,公民還可以安然無恙的回來。畢竟國家存在的價值,就是保護公民不受傷害。當初聽了這個話就想問:都這麼想的話,我方還怎麼勝利?若如此,又怎麼對得起用犧牲捍衛體系的人?沒有履行對體系認同的義務,憑什麼享受其對權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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