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聽媽媽的勸,別和他結婚,餘生只會折磨自己的”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婚姻則事關兩個家庭。當初她不顧男方父母的極力反對,死活嫁給了他。為了跟他過上好日子,她不停啃孃家,買房買車又買第二套房,公婆不僅坐享其成,還對他們的婚姻各種干涉,老公則袖手旁觀……

“女兒,聽媽媽的勸,別和他結婚,餘生只會折磨自己的”

【1】

34歲的程楠是江蘇人,身高172公分,微胖、皮膚白皙,聲音溫柔。她6歲時,父親因出軌跟母親離婚,程楠和姐姐程凌跟母親生活。父親給母女三人留下了3套房,母親沒有再婚。

程楠叛逆,學習成績不如姐姐好,上小學四年級就沉迷於瓊瑤、岑凱倫的愛情小說,初中就開始早戀,母親覺得她頂多只能混個高中文憑。

但人生路上充滿了變數,原本學習成績很好的姐姐程凌,上高二時被診斷為抑鬱症,不得不輟學回家;程楠卻奇蹟般地考上了上海一所二本院校。

大學畢業後,程楠被蘇州一家合資企業聘用。不久,程楠遇到了現在的丈夫董成。他比程楠大6歲,身高182公分,長相不俗,擁有博士學歷,在一家科研機構任工程師。程楠對他一見鍾情。

程楠對董成展開了熱烈的追求,每天早晚雷打不動的問候短信、去哪兒都給他帶禮物。董成淡然處之。兩人吃飯、喝咖啡,程楠每次都要埋單,他也不爭搶。董成家境一般,父親是某國有企業的退休職工,母親無業。

程楠並不在意,因為她家不缺錢,父親留給她們3套房,兩套一直出租,母親還經營著一家生意很好的服裝店,所以她從未品嚐過貧窮的滋味。

戀愛一年後,董成帶程楠回河南老家,他父母住在單位分得一套一居室裡,廁所、廚房都是公用的。但得知程楠的情況後,董家父母堅決反對,他們不喜歡單親家庭的孩子,也看不上她二本院校的文憑。

得知未來親家的想法和家境後,程楠母親極力反對,但無奈女兒死活要嫁。見董家父母反對,程楠就想辦法討好他們。2010年,她在答應了對方一系列不平等條件後,終於如願嫁給董成。

董成父母的積蓄只有10萬元,但他們對程楠說,兩人結婚得在蘇州買房,買房得加他們的名字,他們還要跟小兩口一起住。程楠不假思索地答應了。新房60多平米,全款要80萬。董成家拿10萬,餘下70萬是程楠母親拿的。

結果,兩人剛結婚,董成父母就來到蘇州定居。程楠的親友勸她好好考慮。她說,加個名字有什麼呢?將來公婆去世後,房子不也是她和董成的嗎?再說,愛一個人,就得接受他的家庭。人心都是肉長的,她只要付出真心,就能跟公婆和諧相處。

程楠想得太天真了。公婆不是來投奔他們,而是來給他們當家作主的。婆婆不管兒媳愛吃什麼,她就是酸菜乾豆腐、燉牛肉、雞蛋韭菜餡兒餃子,顛來倒去,一個月的菜式也就這幾樣。

好好的真皮沙發,婆婆要蓋床起球嚴重的舊床單;天再熱,他們也拒絕開空調;晚上沒吃完的青菜,公公非得放冰箱,第二天再熱了吃。

公婆將節儉進行到了極致,其實家裡所有開支都是程楠出的,公公的退休工資在婆婆手上,攢夠1萬元就去存個定期;董成的工資卡也在婆婆手上。對了,這是他們當初同意程楠跟兒子結婚的條件之一。

“女兒,聽媽媽的勸,別和他結婚,餘生只會折磨自己的”

婆媳之間矛盾多,程楠跟朋友說起時,也忍不住涕淚交加。但若有人讓她抗爭,她就說:“算了,我得看我老公面子,不能讓他為難。”

董成有什麼好?她說,顏值高養眼啊,學歷高是博士啊,再說床技也不錯!

2013年,程楠終於生下了兒子。為什麼說“終於”?因為之前兩次她懷的都是女孩,公婆非讓她打掉。好在幾番折騰,程楠終於讓他們如願。

坐月子期間,程楠母親來伺候她。母親住慣了大房子,提出再租個一居室單獨住,租金她自己出。哪知婆婆卻說:“一起擠擠唄!有錢留給外孫呀!”

程楠站在婆婆一邊,她母親很鬱悶,不得不跟親家兩口子擠在一個房間。

結果,原準備伺候她過完月子的母親,待了半個月就回家了。對於這個小女兒,她真是怒其不爭,但想到女婿學歷高,工作也不錯,也就不好說什麼。畢竟,她打心眼裡,不希望女兒重蹈自己的覆轍。

【2】

“女兒,聽媽媽的勸,別和他結婚,餘生只會折磨自己的”

不過有公婆在,程楠不用怎麼管孩子。平時程楠在家,爺爺奶奶更對孫子上心,某種程度上程楠被邊緣化了。她知道這樣不好,但又懶得追求和改變,因為改變意味著家庭矛盾,她不想讓老公難做。

公婆和老公都不出生活費,而一家5口的開銷,再怎麼省,一個月也得好幾千元,程楠不得不接了幾份兼職。

2014年底,董成不聲不響辭職了。原來,他的項目被別人搶了功,他一氣之下辭職了。家裡鬧翻了天,婆婆的哭聲響徹天際,公公氣得渾身發抖,董成卻宣稱近幾年不找工作,要把精力放在陪伴兒子身上。

婆婆說服不了兒子,就讓程楠說服他。程楠選擇站在丈夫一邊,還說:“這是我倆的事,您別管了。”不知為何,老公不上班了,程楠相反有點竊喜。她覺得老公天天在家,自己和公婆單獨相處的時間就少了,而且老公畢竟敢跟父母唱反調了,也是好事。

2015年初,董成提出再買一套房子,他不想一直跟父母住。他存在母親那裡的工資卡,差不多有20萬元,這筆錢夠付一套市郊房子的首付。程楠媽媽也建議他們再買一套房,但媽媽不想讓女兒揹債,又給了她130萬元。

這130萬元,30萬元是給她的,100萬元打了借條。“你姐姐說這錢都給你,反正她不會結婚。我醜話說前頭,萬一你姐結婚,你得給她100萬。”

程楠姐姐因病輟學後,一直跟媽媽住,也沒有找工作。儘管她曾說自己不會結婚,錢都留給妹妹,但媽媽得一碗水端平。

程楠看中一套總價150萬的二手房,婆婆願意將董成的20萬元工資拿出來,但前提依然是房子要寫上她和老伴的名字。

這一次,程楠沒同意,自己媽媽出了那麼多錢,只口不提名字的事兒,婆婆怎麼能這麼厚臉皮呢?所以最終,她選了另外一套價值128萬的房子。

房子的事塵埃落定,程楠憧憬著搬出去後,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婆婆開始嘀咕:“住一套租一套,多好!一大家住一起才像個家。”董成卻說一定要搬,為了搬家的事,他和父母大吵。

這一吵,董成媽媽心臟病突發,去醫院檢查後,要做心臟支架。老太太沒上過班,只有低保,而且是外省人,醫保報銷額度不僅低,而且手續特難辦,手術費用7萬多元得自己掏。經過這一病,搬家的事不得不擱淺了。

這一擱淺又是兩年多。2018年9月,程楠正計劃著怎麼說服公婆,從家裡搬出去時,她40歲的姐姐突然宣佈要結婚了,要求妹妹還她100萬元。這錢,當然得還,程楠就想著把房子賣了,就這樣跟公婆一直住下去吧!

但是,婆婆又不同意。“這年頭買房就是掙錢,好好的房子幹嘛賣掉?我不讓賣!”欠親家的錢,她說先用手頭的20萬還一部分,剩下的80萬,一年還8萬,分十年還清。董成沒說什麼,但馬上就去找了一份工作。

程楠知道,老公跟公婆意見一致,如果她執意賣掉房子,兩人很可能要離婚。想到母親離異後過得苦,她不想重蹈覆轍;而且,她愛董成,擔心離婚後難以找到這麼好的男人。她只好去求姐姐,那100萬是否可以慢慢還?

沒想到,姐姐又突然宣佈不結婚了。原來男方是已有妻室的,騙了姐姐一把。姐姐宣佈永遠不結婚了。她對程楠說,那100萬,不用還了。

虛驚一場後,婆婆樂開了花,董成卻說:“早知道這樣,我就不找工作了!”

那一刻,程楠心裡很不是滋味,第一次覺得自己活得無比卑賤,在這場婚姻裡,她一直在倒貼,不計成本地付出,而婆家卻一直忽視、壓制和利用她。

2018年12月初,程楠猶豫著是否要賣掉房子,給姐姐還100萬,帶兒子回老家重新開始生活。她覺得離婚後,或許比現在過得有尊嚴。可一想到老公,她又馬上打消離婚念頭。她甚至都不敢跟他坐下來好好商量一下,未來要何去何從……

【3】

讀到這兒,估計很多女讀者已經按捺不住想罵人的衝動,會勸女主“這樣的婚不離還等著過年嗎”之類的。不過,我想從婚姻博弈的角度來談談看法,或許更有借鑑意義。

第一,婆媳之間是存在博弈的,關鍵看誰掌握的籌碼過硬。

婆媳之間,雖然存在“愛屋及烏”的可能,但更多還是靠博弈才能得到平衡。婆媳各自最大的籌碼,就是那個關鍵先生:婆婆的兒子,兒媳的老公。

程楠肯定很愛董成:一是對方學歷高,成績一般的女生對學霸有崇拜,可以理解;二是他顏值不錯,好色是人的本性,女生也不例外;三是被睡服了,這個不多說。

但是,董成對程楠的感情一般,之所以能夠接受她的感情,或許是以其能力和為人,在他能找到的女生中,程楠大概算是綜合條件最好的了。

這就註定程楠在一開始就敗了。因為,她非嫁給董成不可;而董成卻不是非她不娶。對於董成父母而言,這個兒媳我們根本不想要,你卻非得上杆子要嫁進來,就別怪我們家的條件苛刻。

程楠母親傻嗎?不傻,可女兒非董成不可,她就沒有任何談判的籌碼。她惟一能做的,就是多出點錢,希望女兒能少受點罪。程楠母親最大的失敗,大概就是沒有把女兒教育得有骨氣。

程楠既然愛得如此卑賤,那麼遭遇任何奇葩待遇,都是理所當然的。

第二,將心比心只能以對方看得起你為基礎,情商再高也彌補不了籌碼劣勢。

程楠曾經幻想只要隱忍退讓,對公婆好,就可以得到對方的善待。可她壓根就不明白一個道理,這種“將心比心”是要在對方看得起你的基礎上才可以的。

“不喜歡你”和“看不起你”是兩個概念,前者只是情感上不喜歡你,但骨子裡未必蔑視你;“看不起你”則是,可能對你客客氣氣,但是骨子裡認為你“低人一等”。

程楠遭遇的恰恰就是公婆“看不起你”。在我們局外人看來,程楠儘管只是二本學歷,但是外型不差,家境不錯,掙錢能力更不差,從婚後一直由她承擔買房、供房和全家生活費開支來看,她實際比身為博士的董成強很多。可她婆婆卻不這麼想。

董成父母屬於眼界和格局有限的那種人士。他們覺得自己的兒子是博士,是可以上天的,而程楠根本配不上自己的兒子。

別笑,某老闆在微博上講了一則趣事:他跟一位女明星下鄉做慈善,一個大媽看上了女明星,希望求做兒媳。在大媽眼裡,她兒子是村裡惟一的大學生,很優秀,當然配得上女明星。相比大媽的想法,董成的父母看不起程楠,就不難理解了。

你在對方心目中“低人一等”,那麼你的示好不過是“討好”而已。在這種情況下,你以為“將心比心”,能讓對方感動,實在是太幼稚了。

程楠即使情商很高,但由於手裡沒有任何籌碼,老公根本不站在她這一邊,那麼她最多能做到“委曲求全”,能把婚姻維持下來。想翻身做主,可能還得在老公身上下功夫,如果能把他迷得神魂顛倒,非她不可,才行。但現在看,無異於做夢!

第三,可以主動追愛,但是千萬不可愛得卑賤,對方父母不願意的婚姻,最好不要勉強。

看到這裡,可能很多傻女孩心中打了鼓,嚇得再也不敢主動追愛,寧可放過優質男生不追,等著一個矬男來追自己。“女生必須矜持”的說法,會被奉為圭臬。

大可不必這樣想,其實,一直以來,多是男人主動追求愛情,可是在婚姻中女人就佔據了主動權了嗎?非也!

在愛情中,誰先追誰,誰更愛誰,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否在愛情中留有理性和尊嚴。一旦愛得失去自我,非對方不可,那就很容易簽訂“屈辱條約”。你必須明白,靠跪舔和低賤到泥汙裡的態度,永遠得不到對方的尊重。

一般來說,父母會比孩子更冷靜,他們考慮得更多的還是雙方的現實條件,而不是兩個孩子感情的濃烈程度。因為,作為過來人,他們知道,感情再濃也會平淡的,但是現實的利益矛盾就會日漸凸顯,最終決定了婚姻走向。

由於中國奉行的依然是“女嫁男娶”的婚姻制度,女人婚後跟公婆相處的機會更大。所以,對於女生而言,你父母反對的婚姻,你應該慎嫁;婆家反對的婚姻,你最好就不要嫁了。不然,接下來的婚姻生活,或許會讓你生不如死。

再愛的人,如果讓你愛得失去自尊,還是分手為好。因為一旦進入婚姻之後,糾錯就沒有那麼容易。有的人,註定只能做戀人,不能做夫妻。分手很疼,但是習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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