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688138 證券簡稱:清溢光電 公告編號:2020-005

深圳清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涉及對深圳清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溢光電”或“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不會對公司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亦不會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淨資產及淨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概述

(一)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於2017年7月5日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以下簡稱“新收入準則”),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上述《新收入準則》的要求,公司應當對原採用的相關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二)審議程序

公司於2020年4月14日召開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於同日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無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具體情況及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會計政策變更後:

公司於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財務部發布的《新收入準則》,主要變更內容如下:修訂後的收入準則將現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對於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了更明確的指引;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的追溯調整,對公司淨資產、淨利潤等相關財務指標無實質影響,不會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淨資產及淨利潤產生重大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按照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的結論性意見

(一)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依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的要求,執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會對公司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會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淨資產及淨利潤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合法利益的情形。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二)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為了執行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本次會計政策變不會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淨資產及淨利潤產生重大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一致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事項。

四、上網公告附件

(一)《深圳清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1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