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3岁小伙给邻居帮忙受伤致双目失明,责任人玩消失,索赔偿7年未果

如果不是7年前的那次变故,今年30岁的周口小伙王光辉相信自己的人生绝不会是现在这样黯淡无光的样子。在那厄运降临的一瞬间,一个年仅23岁风华正茂的小伙子就变成了双目失明的残疾人,在经历了生与死的思考后,他决定努力地生活。但当初因给邻居帮忙而致伤致盲的王光辉虽也得到了法律的帮助,然而,责任人却玩起了消失,法院的生效赔偿判决在7年里也成了一纸空文。

王光辉的人生在煎熬中坚强着,却无法接受法律劳而无功的局面……

河南23岁小伙给邻居帮忙受伤致双目失明,责任人玩消失,索赔偿7年未果
河南23岁小伙给邻居帮忙受伤致双目失明,责任人玩消失,索赔偿7年未果

给邻居帮忙,23岁小伙被钝物击中脸部致双目失明

那绝对是一次谁也想不到的横祸,王光辉至今仍有些不敢回忆当年的事发经过,以及自己双目失明后的那段人生至暗时光。

2013年,年仅23岁的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包屯镇雁仓村人王光辉正值青春洋溢的年纪,虽中专毕业后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但去南方打工一年的收入也颇为丰裕,再加上结婚生子,王光辉的人生也算得意美满。然而,厄运却在那年夏天不期而至。

河南23岁小伙给邻居帮忙受伤致双目失明,责任人玩消失,索赔偿7年未果

“我那年夏天没出去打工是为了在家里学个驾照。”王光辉回忆,在他们村很多人都种西瓜,6月25日上午11时许,他正在自家西瓜地里给西瓜授粉兑花,邻居王某某叫他去帮忙,“他们家地里有一棵杨树,上面有个鸟窝,里面的鸟经常啄地里的西瓜,他就要把有鸟窝的那根树枝给掰下来。”王光辉介绍,邻居王某某用一根绳子绑上一个拳头大小的铅坠或是秤砣,然后把铅坠抛扔上去缠住树枝,王某某计划拽住绳子另一头把树枝拉断,结果发现一个人的力量无法完成,于是叫王光辉帮忙,后又叫去了另外一个邻居,三人合力拉拽之下,铅坠随着绳子滑落,带着一股巨大的弹力击中了王光辉的脸部,“当时我就觉得一阵剧痛就啥也不知道了,实际上那个铅坠是砸中和眉心部位偏眼位置。”王光辉说,他当即被送往当地医院,但因条件有限无法收治,随后被送至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诊断为双眼、颌部外伤,鼻骨骨折,一共住院27天,出院时双眼无光感,直接对光反射消失,双目失明。

飞来的横祸让对人生充满着无限憧憬的23岁小伙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我的世界突然成了漆黑一片,那段时间我甚至想到过死,对活着没有一点的留恋。”王光辉说,在家人的精心陪伴和爱护下,他逐渐挺过了那段日子,开始尝试着靠自己的努力养活自己,目前王光辉居住在郑州,跟着一名老师学习盲人按摩,已基本达到可以独立操作的水平。

义务帮忙致残,法院责任人判赔

据王光辉介绍,他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2638元,其中那个叫他帮忙的邻居家承担了38000元。然而,之后就再没有出过钱。而对于王光辉及其家属来讲,好端端的一个小伙子就这么突然双目失明成了残疾人,大好的人生从此蒙上了阴霾,虽然平日里跟那个邻居家相处不错,但此事对方难辞其咎,应当负责,于是,王光辉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了法院。

河南23岁小伙给邻居帮忙受伤致双目失明,责任人玩消失,索赔偿7年未果

当年年底,扶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年的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某曾当庭辩解称,王光辉称系被他叫去帮忙不是事实,真实情况是该王曾多次自行尝试未果,铅坠多次脱落,他觉得危险本想放弃罢手,而此时王光辉主动赶过来帮忙,他进行了劝阻,但没起作用,最终导致意外发生。而事后他也对王光辉实施了积极的救护,并积极垫付医药费,后又在伤者跪求救助的情况下四处筹钱为王光辉缴纳医药费,却没想到王光辉会起诉一个对自己有名之恩的人。因此,王某某认为他并未要求王光辉参与拉绳,并且在王光辉主动参与时又告知其有危险,还明确拒绝其参与,但王光辉未予理会,造成意外发生,王某某申请法院驳回王光辉的诉讼请求。同时,被原告列为共同被告的王某某妻子和子女辩称事发时未在现场,不了解此事。

而法庭最后查明,王光辉确实在王某某拉鸟窝树枝时过去帮忙,却并未明确是王光辉主动帮忙还是王某某求助,期间,因为二人拉不动,王某某还曾又喊来另一个村民,结果导致意外发生,致面部受伤而后双目失明,后经鉴定王光辉伤残程度为一级伤残。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王光辉在为王某某义务帮工过程中受伤致残属实,王某某作为被帮者应对王光辉受到的伤害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而王光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预见事件的危险性,但却并未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也应对自己的伤害负有一定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某赔偿王光辉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母亲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多项赔偿共计37万余元,扣除王光辉住院期间对方已支付费用38000元,王某某仍需赔偿33万余元。判决后,王某某未提起上诉。

责任人“失踪”,法院生效判决7个年头执行果

拿到了赔偿判决,王光辉及其家属的心里得到了少许的安慰。然而,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尽管赢了官司,法院判决对方应该赔偿,却不过是一直空文。

“一开始他还在家,但是总是推说没有钱。”王光辉说,他也曾经申请过强制执行,但最后的结果是法院经过调查,没有查到王某某名下的财产,而王某某也自称没有钱。对于王某某的妻子和儿女,由于并不对此事负责,所以尽管名下有财产也完全不用负担赔偿责任,因而强制执行也最终不了了之。

到了2015年,王某某离开了家,“我们也找不到他,法院也说找不到,问他家人也说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说白了就是他玩‘失踪’了。”王光辉说,即便对方家属曾多次公开场合说过王某某曾给家里寄钱,但由于当事责任人的“失踪”,所谓的赔偿款执行就此搁置,仔细算来,从2014年初判决下来到现在已经是第七个年头,除了当时住院期间对方曾支付过的38000元医疗费外,法院的判赔的33万余元对方没再拿出过一分钱,“我赔上了人生,表面上赢了官司,却不过是一纸空文。”多年的等待,王光辉无奈又凄凉。

责任人或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称已移交公安立案找人

那么王某某究竟是否真的失踪了?华商报尝试在王光辉的协助下联络王某某及其家人,但均未联系到。但却联系到了王光辉案件执行庭高法官,对于王某某常年“失踪”导致法院判决无法得以执行的情况,高法官予以证实。对于王光辉的无奈,高法官表示,鉴于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法院已将此案移交公安侦办,“公安已经立案,他们找人有很多手段,应该很快能找到他,到时候他不执行可能会判他刑。”高法官说。

据了解,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即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华商报记者 何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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