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的進展公告(六)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近日,北京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收到8份《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2017]川01民初3562號、[2018]川01民初668號、670-675號),因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2018年8月1日9:30開庭審理上述案件。本次開庭審理的案件涉案金額共計12,049,242.18元。

近日,公司還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5份《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民事起訴書》([2018]川01民初1967號、1968號、2340-2342號),因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王柳英等5位股民向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涉案金額237,559.49元。

現將公司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的情況公告如下:

一、傳票內容

被傳人姓名:成都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傳事由:開庭

應到處所: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第8法庭

二、訴訟的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截止目前,公司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共69起,涉案金額

共76,236,074.54元。公司已在2018年6月30日《關於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的進展公告(五)》(臨2018-078號)及之前的臨時公告中披露了64起,涉案金額共75,998,515.05元。2018年6月30日至今,新增5起股民索賠案件,涉案金額共計237,559.49元。案件均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二)審理情況

上述案件中的51起訴訟,涉案金額合計60,191,950.10元,已分別於2017年9月6日、2017年12月15日和2018年1月10日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相關內容詳見2017年8月3日、2017年11月30日和2017年12月19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於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的進展公告(一)、(二)、(三)》(臨2017-036號、臨2017-052號、臨2017-055號)。

(三)法院判決情況

截止目前,公司涉及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均未收到法院判決書。

三、訴訟對公司利潤的影響

目前,公司均未收到上述案件的法院判決書,無法判斷對公司當期及期後利潤的影響。

四、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目前,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內)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五、風險提示

公司將根據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義務。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公司發佈的信息均以上述媒體刊登或發佈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前鋒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7月25日

備查文件:

一、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2017]川01民初3562號、[2018]川01民初668號、670-675號)。

二、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民事起訴書》([2018]川01民初1967號、1968號、2340號、2341號、234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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