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當事人要對自己的案件有正確的認識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其意為如果對敵我雙方的情況都能瞭解透徹,打起仗來就會總是勝利。
這句話出自《孫子·謀攻篇》:“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這裡的“殆”字是危險的意思,不殆就是沒有危險。
多年來自己維權,幫助他人維權的實踐讓筆者清醒地認識到:
只有把自己和對方的情況都弄清楚了,才有可能獲得最後的勝利。
如果要取得更加輝煌的勝利成就,僅僅把自己和對方的情況都弄清楚還不夠,還要把雙方所處的大環境弄清楚。
其實,一個當事人最重要的首先是把自己的案件弄得清清楚楚。
能夠把自己的事情弄清楚,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有的人,不知道哪個事情重要,不知道哪個事情次要,也不知道哪個事情不要;分不清哪個事情先辦,哪個事情後辦,哪個事情不用辦。證據更是弄得特別混亂,沒有順序,自己需要的時候往往找不到。
宋代大文豪蘇東坡有一首《題西林壁》的詩:
橫看成嶺側成峰,
遠近高低各不同。
不識廬山真面目,
只緣身在此山中。
案子的當事人就像身在廬山的人一樣,不能識得廬山真面目。
中國有一句話: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當局者不能從另一個角度看問題,總是悲觀失望,或者總是盲目樂觀,這都不利於全面正確認清自己的問題,從而無法給自己的事情找到一個適當的出路。
每一個維權人,都是因為自己的利益遭到侵害才開始維權的,維權人始終處在一個弱勢位置,你如果對自己的問題還不能完全清楚,還不能完全掌握的話,就更談不上掌握對方的情況了,你註定要失敗,更何況你的案子可能會遭到腐敗分子的干擾和故意枉法裁判。
我們不能總是把自己的案子得不到解決的責任完全推到對方和腐敗分子身上,要善於從自身找原因,要善於發現並克服自己的不足。
敢於鬥爭是值得提倡的,善於鬥爭更值得發揚。
敢於鬥爭,勝利會有;
善於鬥爭,勝利會多。
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