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雷暴風集團海外併購,光大證券被判賠35億元、遭上交所處分

踩雷暴風集團海外併購,光大證券被判賠35億元、遭上交所處分


時隔近兩年,光大證券及下屬公司光大資本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光大資本”)因踩雷暴風集團海外併購引發的訴訟糾紛暫且告一段落。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判決光大資本向招商銀行、華瑞銀行合計賠償超35億元。


光大證券表示,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造成重要影響。然而自2018年海外併購爆雷以來,光大證券於2018年、2019年計提預計負債合計約30億元,同期公司淨利潤較2018年以前大幅下滑;且公司高層動盪不安,僅2019年就有不下6名高管離職,包括董事長、執行總裁等。


如今,隨著暴風集團實控人馮鑫被拘留無法履行回購義務,暴風集團或被終止上市,留下了一個巨大的爛攤子,而光大證券也因牽涉其中,被判鉅額賠償,遭上交所紀律處分,陷入持續震盪中。


賠償逾35億元


8月8日,光大證券子公司與招商銀行、華瑞銀行民事訴訟一審結果出爐,上海金融法院判決光大資本向招商銀行支付31.16億元及利息損失,並承擔部分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費用;同時判決光大資本向華瑞銀行支付投資本金4億元及投資收益,並承擔訴訟費、保全費等。


光大證券和招商銀行、華瑞銀行之間的訴訟糾紛,與暴風集團發起的一場海外併購脫不了干係。


作為光大證券的全資子公司,光大資本主要從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光大浸輝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簡稱“光大浸輝”)為光大資本下屬子公司。


2016年,光大浸輝聯合暴風集團等共計14名合夥人設立了上海浸鑫投資諮詢合夥企業(簡稱“浸鑫基金”),規模約為52億元,其中光大資本作為劣後級合夥人出資6000萬元。同年5月,浸鑫基金作價47億元把英國體育版權巨頭MP & Silva Holding S.A.(簡稱“MPS”)65%股權收入囊中。


MPS成立於2004年,曾擁有FIFA世界盃、英超、意甲、F1、NBA等多項世界頂級體育賽事的版權資源。


根據公開資料,浸鑫基金計劃在收購後18個月內將MPS賣給一家上市公司,從中賺取收益並實現投資人資金的退出。


未曾想到,MPS不僅未能給光大資本等投資方帶來投資收益,反而陷入了經營困境,並最終於2018年被英國法院宣佈破產清算,導致浸鑫基金未能按原計劃實現退出,投資者面臨虧得血本無歸的風險。


在此情況下,浸鑫基金的兩名優先級合夥人的利益相關方招商銀行、華瑞銀行相繼與光大資本對簿公堂。


2018年11月15日,華瑞銀行以其他合同糾紛為由起訴光大資本,涉及金額約4.31億元。隨後2019年初,招商銀行亦對光大資本提起訴訟,要求光大資本履行相關差額補足義務,訴訟金額約為34.89億元。


根據招商銀行、華瑞銀行出示的蓋有光大資本公章的《差額補足函》,在優先級合夥人不能實現退出時,光大資本應承擔相應的差額補足義務。


隨著一審結果出爐,光大證券與招商銀行、華瑞銀行之間的糾紛暫且塵埃落定。目前,該判決均在上訴有效期內,光大資本是否會再次提起上訴?對此,中國新聞週刊曾致函光大證券,對方尚未回覆。


業績大幅下滑


光大證券與另一合夥人暴風集團同樣是剪不斷理還亂。


2016年3月2日,暴風集團、馮鑫、光大浸輝簽署了《關於收購 MP&Silva Holding S.A.股權的回購協議》,雙方約定在MPS65%股權交割後的18個月內完成最終收購。簡而言之,暴風集團為MPS的接盤方,應就未能收購MPS股權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由於MPS項目爆雷,暴風集團未履行回購協議,被光大浸輝告上法庭。


2019年3月,因股權回購合同糾紛,光大浸輝、浸鑫基金向暴風集團、馮鑫提起訴訟,要求暴風集團、馮鑫賠償因不履行回購義務而導致的部分損失,包括浸鑫基金下設特殊目的公司的銀行貸款利息、已向相關投資人支付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合計約為7.51億元。截至目前,該案件仍處於審理階段。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暴風集團遲遲未能披露2019年年報,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強制終止上市的風險。暴風集團股票已於2020年7月8日起暫停上市,其實控人馮鑫2019年7月因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公安機關拘留。


在此情況下,即便光大浸輝勝訴,暴風集團是否有能力支付高達7億元的賠償款還有待檢驗。


實際上,因被MPS併購踩雷一事連累,光大證券業績大幅下滑。


光大證券成立於1996年,是中國證監會批准的首批三家創新試點證券公司之一,第一大股東為中國光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光大證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2015年,光大證券營業收入、淨利潤創上市以來最高,分別為165.71億元、76.47億元。到了2018年,公司業績急轉直下,實現營業收入77.12億元,同比下降21.61%,實現淨利潤1.03億元,同比下降96.57%。


由於浸鑫基金投資項目出現風險,光大證券2018年計提了14億元預計負債及12086.26萬元其他資產減值準備,共計減少公司當年合併利潤總額約15.21億元,減少淨利潤約11.41億元。


到了2019年,浸鑫基金投資項目後遺症依然存在。


公告顯示,由於暴風集團存在被暫停上市的風險,且暴風集團實控人馮鑫因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已被拘留,無法履行回購及承諾義務。加之與MPS事項及《差額補足函》等相關的境內外訴訟案件進展及法律程序較為複雜,境內外相關訴訟、仲裁以及海外追償仍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光大證券2019年度計提預計負債16.11億元。


高層動盪不安


MPS事件對光大證券造成的影響不僅僅是業績下滑,事件發生後,公司高層“大換血”。


2020年6月,光大證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紀律處分決定書。根據紀律處分決定書,由於公司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差異絕對值金額巨大且未及時更正,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光大證券及時任董事長薛峰、時任執行總裁兼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周健男、時任獨立董事兼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徐經長、時任董事會秘書朱勤予以通報批評。


2019年1月26日,光大證券披露的2018年年度業績預減公司顯示,預計淨利潤為13.47億元,同比下降約55.34%。同年3月,公司披露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淨利潤為1.03億元,同比下降96.6%,與預告業績相比差異幅度達到92.33%,差異金額高達12億元。


與此同時,上交所還提到,光大證券及有關責任人所稱僅依據合作方暴風集團定期財務報告來判斷其兜底履約風險並作出業績預告,也恰恰反映出有關責任人未勤勉盡責,未能採取合理措施審慎判斷並持續關注MPS項目的投資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通報批評中提及的董事長薛峰、執行總裁周健男二人已於2019年離職。不僅如此,自MPS項目發生風險以來,光大證券多名高管離職。


2019年4月,時任光大證券董事長的薛峰離職。2019年8月,時任光大證券的首席風險官王勇離職。2019年10月,時任光大證券的執行總裁周健男離職,同月公司發佈合規總監陳嵐離職的公告。2019年12月,時任光大證券董事居昊、業務總監潘劍雲離職。


到了2020年,光大證券員工離職現象仍有發生,今年6月,公司董事孟祥凱、監事孫文秋離職。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向中國新聞週刊分析,光大證券2019年以來高管頻繁離職的原因,或與踩雷暴風集團海外併購引發的訴訟糾紛有關。人事變動頻繁對公司負面影響很大,或將對公司經營產生一定的影響,導致難以完成既定的戰略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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