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沈阳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为深入贯彻“第一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和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诚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部署要求“,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沈阳市委政法委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了“第一次沈阳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验交流会”,各区、县(市)设分会场。市委政法委机关处室负责人,市政法各单位和13家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各区、县(市)委政法委,共计70余人参加了视频会议。

“第一次沈阳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会上,由“3+4”两个层级单位(3个区、4个街道),就坚持以“三重三保”为工作指引,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经验交流。随后,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诚委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林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提出部署要求。王林指出:3个区(沈河区、浑南区、沈北新区)、4个街道(皇姑区四台子街道、大东区万泉街道、于洪区北陵街道、辽中区蒲东街道),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总结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经验做法,介绍了本地区、本单位的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具有较好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市委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三重三保”这条主线,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做到全市上下“一盘棋”;要善于抓住矛盾纠纷化解这个关键,切实找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着力点;要坚持效果导向这个标准,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持续加快推进。

最后,会议指出:下一步,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将就此项工作加强对各地区及相关成员单位的考核、评价,同时希望各地区、各单位切实把这次会议精神领会好、落实好,圆满完成年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确保沈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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