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8日上午9點,有人在朝陽區來廣營鄉勇士營村的樹林裡發現了一具男屍。死者年齡在三四十歲,衣著完整,脖子上有一道明顯的勒痕。經法醫鑑定,死者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時間在12個小時之內。
這片樹林位於勇士營村西側,面積並不大,交通便利。在樹林的南側有一條東西走向的柏油馬路,向西可通往北苑東路。 勇士營村正在拆遷,大部分村民已經搬走,村西頭有幾間房還有人居住。據報案人王某說,他現在也很少來這邊,案發當天只是偶然路過。偵查員將死者的照片打印了出來,請周邊群眾辨認,沒有人認識他。在距死者不遠的地面上,刑偵技術人員發現了拖拽的痕跡,樹林中還有一條大約15公分寬的汽車輪胎印。專案組分析,犯罪嫌疑人應該是將這名男子殺害後,拋屍到此地。
偵查員立即向全市發出協查通報,對最近的走失人口進行排查。晚上七點多,豐臺分局嶽各莊派出所打來電話,說有一名女子的丈夫在前一天人車走失,她所描述的特徵與被害男子十分相像。死者姓羅,今年38歲,他的妻子說,羅某在郵局工作,2011年4月7日晚上6點左右,羅某在家裡接到了一個電話,然後就開車出去了,說是送兩個朋友去朝陽區的望京。
羅某有一輛銀灰色的捷達轎車,平時沒事也拉拉活兒。他的妻子回憶說,當天晚上6點,羅某接了一個電話,就匆匆開車出門了;半個小時之後,妻子還給羅某打過電話;等到7點半的時候,妻子再給丈夫打電話,手機就關機了。民警推斷,那個時候,很可能羅某已經遇害了。可是,如果7點半羅某就遇害了,他的銀灰色捷達車為什麼在八點多的時候,還通過京開高速,離開了北京。當時開車的是誰?羅某接到的那個電話又是誰打的呢?根據羅某的通話記錄,最後與羅某聯繫的是一個河北籍男子,李凱。李凱,24歲,河北省霸州人。獲得這個線索的時候已經是2011年4月8日深夜,6名偵查員雖然已經連續工作了12個小時,但是在接到命令後,他們立刻駕車趕往河北霸州。據瞭解,李凱的家是在霸州附近的一個村子裡。
雖然銀灰色捷達轎車沒有掛牌照,但是憑直覺,偵查員認為這輛車應該就是羅某的,犯罪嫌疑人離此地不遠了。在對車架號進行查詢後,結果印證了偵查員的推測,那麼,犯罪嫌疑人是在家?還是在旅館?
由於地形不熟,加之此刻正是凌晨,偵查員擔心如果貿然闖進去,還沒找到人,李凱就跑了。2011年4月9日凌晨4點,當地公安機關的民警趕到了。偵查員分成兩組,準備對小旅館和李凱的家同時採取抓捕行動。跟犯罪嫌疑人李凱住在一間平房裡的還有一個年輕人,名字叫鄒吉龍。見到突然闖進來的偵查員,李凱很鎮靜,不肯說話。
2011年4月9日晚上,犯罪嫌疑人李凱和鄒吉龍被押解回京。這兩個人是在北京打工的時候認識的。平時也是遊手好閒,2008年,李凱還曾因盜竊在河北霸州勞教過一年。這樣兩個劣跡斑斑的無業遊民,怎麼會認識在郵局上班的羅某,又是怎麼把羅某從家裡約出來的呢?
鄒吉龍和李凱原本商量去偷車,開到外地去賣。偷車不成,於是鄒吉龍想到了搶車。李凱說,他在北京當保安的時候曾經打過一輛黑車,司機正是羅某,當時羅某給了他一個手機號。
2011年4月7日晚上6點,李凱撥通了羅某的手機,讓他把自己送到朝陽區的望京。放下李凱的電話後,羅某立刻就開著車出門了。將羅某殺害後,鄒吉龍和李凱從羅某身上翻出了兩百多塊錢現金,和一部手機。第二天,他們把羅某的手機賣了,又得到兩百塊錢。
現在您看明白了,是什麼把羅某和兩個心懷不軌的無業遊民聯繫在了一起,是“黑車”,在那個時候,很多人買輛私家車,就想著拉拉活兒,貼補家用,卻把潛在的危險留個了自己,反觀另一方,為辦一場婚禮,搶了一輛車,殺了一個人,兩名兇手內心貪婪的本質,讓這樣一份沾著鮮血的彩禮,註定沒法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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