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區城管局新增城區供水監管職能

4月30日,區水利局與區城市管理局舉行交接儀式,區水利局負責的城區供水監督管理職能從2020年5月1日起移交區城市管理局,城區供水監管工作由區城管局全權負責,區水利局配合指導。

5月1日起 區城管局新增城區供水監管職能

區城市管理局作為區政府的城區供水主管部門,負責城區供水專項規劃和建設、城區供水日常監督管理、二次供水行政審批許可、市政消火栓的監督管理、城市節水工作等供水監督管理職能。


(記者:王晨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