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纪委通报澄清5起疫情防控不实举报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孝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现将5起疫情防控期间

不实举报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对市直机关派驻孝感高新区胡邱社区防疫工作队队员赵东伟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高新区胡邱社区一居民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上门测量体温时与其发生矛盾纠纷,2020年3月3日,该居民因没有及时收到预定的蔬菜套餐,误认为疫情防控工作队队员赵东伟刻意刁难,遂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其不作为。


经查,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实。因3月3日团购的蔬菜仅有35元及其他套餐,造成举报人订购的58元蔬菜套餐没有及时送达。3月4日,举报人收到所订蔬菜套餐。3月6日,市纪委监委派出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调查专班在小区召开公开澄清会,公布调查结果,及时消除干群之间的误会。


二、关于澄清对汉川市垌冢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高中林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2月29日,汉川市963888疫情防控监督电话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疫情期间,垌冢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高中林利用职务之便,借供应蔬菜、煤气、口罩之机敛财的问题。


经调查组走访相关人员,比对周边乡镇物价,没有发现高中林在疫情期间违规获利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0年4月9日上午,垌冢镇纪委在兴隆村支部党员大会上对反映高中林的问题进行会议澄清,同时为高中林出具澄清正名函。


三、关于澄清对应城市汤池镇孙段村党支部书记鲁惠新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3月6日,汤池镇孙段村村民反映村党支部书记鲁惠新将黑龙江捐献给隔离人员的大米以60元一袋的价格卖给村民,袋子上印有“黑龙江”“东北捐送”等字样。经查,在疫情防控期间,孙段村村民的基本生活物资由汤池镇指定的明俊超市供应,由明俊超市送到村,再由鲁惠新送到各家各户。


明俊超市进的“金元宝东北大米”是由应城市金龙鱼食品店供应的,不是黑龙江捐赠给隔离人员的东北大米,不存在鲁惠新销售黑龙江捐赠大米的问题,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汤池镇纪委及时将核实情况向举报人做了解释,同时在村召开村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进行公开澄清。


四、关于澄清对云梦县伍洛镇三新社区干部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2月12日,伍洛镇三新社区群众反映疫情期间,社区干部未向群众发放口罩并将上级下发的口罩贪污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三新社区自疫情开始,口罩供应一直紧张,至2月8日共到伍洛镇政府领取一次性口罩700只,而这些口罩优先发放给21名防疫工作人员,便于他们每日在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经向县指挥部咨询,截止2月13日未收到上级部门出台需向村民发放口罩的相关政策。事实调查清楚后,伍洛镇纪委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了调查情况,并为被举报干部澄清正名。


五、关于澄清对孝昌县花园镇三庆村村干部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20年2月29日,花园镇三庆村村民因不熟悉防疫物资分配原则,误认为村干部将援助的1100斤大米贪污了,遂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该村严格按照分配原则,向五保户、易迁户、残疾人户等对象发放,并有领取人签字捺印的《物资领取发放清单明细》。3月4日,调查结束后,花园镇纪委调查专班在村醒目位置张贴通报,公布调查结果,为干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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