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縣召開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會議

4月29日,我縣召開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有關人事任免。

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曾民,副主任江益權、莊漢土、林慧穎、林英強出席會議。副縣長林麗玲,縣法院院長高長江 ,縣檢察院檢察長洪亮 ,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林添華列席會議。江益權主持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中共福建省委關於加強新時代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決定》文件精神。

會議宣讀了相關人事任免議案,並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相關議案。會議同意林平東辭去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免去曾玉貞的平和縣人民法院審判員、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職務。

會議決定任命張洪巖、林麗琴、曾華彬、楊藝鴻、林志忠 為平和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決定任命林文平等48位社會各界人士為平和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曾民為相關人員頒發了任命書。

會議還聽取了2020年縣政府關於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報告、縣人大調研組關於電力服務“鄉村振興”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