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將房子給兒子,養老靠女兒,90後如何看待這個現象?

小漁文案


建議:大事盡孝,小事不管。

看過《歡樂頌》裡面的樊勝美后,就知道即使女兒把自己賣了都填補不夠孃家的需要。人心最是得不到滿足,女兒給的容易了,覺得女兒賺錢方便,給的慢就說女兒沒有良心。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維導致的,認為女兒是潑出去水,貼了以後是幫助別人家,卻忘了手心手背都是肉,割了哪一面都不完整。

對於有兒子的家庭來說,嫁出去的女兒盡孝,是儘自己的心,有了大事力所能及的幫助就足夠了。可能有人會反對,說女兒是貼身小棉襖知冷熱,離得近照顧父母方便,那麼女兒就沒有自己的生活了嗎?她難道不需要顧及家庭,要是這樣的話,當初為什麼還要兒子,他不需要盡責任嗎?

怕影響兒子生活,就變著法的犧牲女兒,一旦女兒婚姻不幸福,最後孃家父母不但過的不開心,而且女兒也不會管孃家事了,更不要指望老人百年後,兄弟姐妹關係能多好。人心要是涼了,很難捂熱,況且她付出也不少,這是盡孝的基本,不能為了一家犧牲另外一家。

提醒:

給你朋友說,她不是獨生女,好好在外面打拼,好好過自己的生活,有了能力後在幫助父母,沒有能力就多回去看看,這是現實。不能為了父母,將自己的一切都毀了,是應該盡孝,但人生沒有第二次,女人最寶貴就是青春時光,這是一輩子所有的本錢。


掐指一算呵呵


這個問題也沒什麼,那是老人的通病,她們認為兒子就應該繼承家裡的一切家產,包括房子,至於養老靠女兒,那是她覺得女兒靠譜,能養她,照顧她,她對女兒託底,女兒孝順聽話,所以她想養老靠女兒。她們就是覺得兒子必須得有房子,女兒嫁給誰都有房子,都是自己的孩子,誰都可以養老人,老人有選擇權利,這一點老人自己覺得沒有錯。

但是自己女兒已經遠嫁,離著太遠,為了能讓女兒照顧自己,強迫女兒回來買房子,和自己住,這樣是不對的,得和女兒商量,看看女兒的條件好不好,方不方便,照顧自己,不能為了自己,強迫女兒必須執行自己的要求。

在就是這麼多年,你為女兒都做了什麼,雖然是母女,但是也是互相的,也得互相支持幫助,不能生完孩子了,因為是女子,就啥也不管,重男輕女,如果是這樣,你就無權讓女兒來照顧你,只是女兒可以給你養老費,但是還得是在女兒的經濟條件允許下,法律有規定,兒子女兒都一樣,都得贍養老人,必須執行。

我個人覺得,這就得憑良心,這要是我媽媽,我就把事情說清楚,我可以照顧你,你可以來我家,但是從新買房子,那是無理要求,我不會答應,在就是我有我的家庭,家裡不止我一個人,你來了以後,不能無理取鬧,雖然你是老人,但是也不能啥都你說的算,咱們的講理,我不管你對我啥樣,現在你老了,我必須得管你,因為你是我媽媽。

但是你說你能走的時候,弟弟要是讓你回去給他看孩子,你就回去,等你不能動了,癱瘓在床了,再讓我去照顧你,我也能去照顧你,因為你是我媽,但是我心裡非常不舒服。我的老公也會不願意,但是我也不會不管你,我知道人都有老的那一天,人老了不容易,死死不起活活不起,還不能自己照顧自己。挺痛苦的,那種感覺我想太可憐了,你在對我不好,沒有你那來的我,是你給了我生命,我必須得報答你,我也有孩子,我給我孩子做榜樣,將來我的孩子對我也一樣的。我認為孝敬父母是必須的,不管父母做的好壞。她們永遠都是你父母。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人有好壞之分,每個人的文化水平不同,思維方式就不同,在就是年代不同,想法也不同,都換位思考一下,站在別人的立場想問題,就會把問題簡單化。

唉呀,

別和老人一樣的,做好自己,別管別人怎麼說。孝敬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

我願意這樣牽著她們倆的手,慢慢的走,就像她們倆牽著我小時候的手,慢慢的走。


風雨中不一樣的的彩虹


這本身是一個難題,老一輩的重男輕女思想根深蒂固,只有當事人自己認清事實,選擇正確的道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