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相愛沒有那麼容易,每個人有他的手機。”


《完美陌生人》中,當主人公互換手機;


出租司機懷孕的情人,藏不住了;


律師跟曖昧對象的裸照,藏不住了;


律師妻子跟網友的惡俗遊戲,藏不住了。


風平浪靜的生活表象下,有些人心懷鬼胎。


手機儼然成了手雷,一碰就讓人心驚肉跳。


現實中,亦是如此。


羅志祥相戀9年的女友,近日發了長文,激起千層浪。


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總結下來就3個重點:


1 兩人已經分手一段時間了。


2 分手理由是羅志祥“多次出軌”。


3 起因是周揚青看了他的手機。


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當初,羅志祥深情款款地告訴她:


“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信任。


看彼此手機會打破這種信任,我不喜歡。”


如今看來,周揚青才發現:


這不過是羅志祥不給她看自己手機的幌子。


熱搜瞬間爆了,大批網友譁然。


也引發了一場靈魂拷問:


談戀愛,到底要不要看對方手機?


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應採兒在節目裡透露過,她有一次偷看了陳小春手機。


然後發現有個不認識的女生,給陳小春發短信:


“你怎麼不見了?”


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然而應採兒沒有暴怒,也沒有找陳小春對峙;


她默默地關掉了手機,裝作什麼都不知道樣子。


後來她沒有提起,那邊確實也沒有再發生什麼。


所以陳小春一直都不知道翻手機這件事。


弗洛伊德說過:


“每個人潛意識中,都有偷窺他人的慾望。”


更何況是跟自己再親密不過的愛人了。


他為什麼對著手機笑?


他的鎖屏密碼為什麼換了?


他雙手打字,是在跟誰聊?


他為什麼把手機屏幕朝下放在桌子上?


“手機裡的秘密,一旦戳穿,也許你會後悔自己好奇過。”


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現實中,因為翻對方手機鬧翻的情侶,比比皆是。


但根本問題都是在於人,而不是翻手機這件事。


手機充其量只是疑點的放大。


讀者妮妮曾給我留言說:


“很討厭現在疑神疑鬼的自己。”


原來,自從男朋友換了個公司,就經常加班。


晚上回家倒頭就睡,問兩句就煩;


還把手機設上了密碼,上廁所也隨身帶著。


她知道他忙,不想煩他,卻真的忍不住胡思亂想。


說實話,我真的沒辦法怪妮妮“多疑”。


因為那男生的表現,太像一個“作弊”的學生了。


遮遮掩掩,行為異常,真的忍不住讓人想查查怎麼回事。


信任感缺失的戀愛,堪比煉獄。


當對方無法從你的眼神、行為裡確認愛意;


就只能從你的貼身手機裡,尋找證據。


有的男生說:非要翻出點什麼,她就開心了嗎?


真不是。


而是什麼都翻不到,她才能放心。


安全感不夠,查手機來湊,何嘗不是一種無奈。


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馮小剛導演曾說過一句話:


查手機,有害無益;


兩口子不能較真,糊塗點兒才能白頭到老。


認同這句話的人,或許沒有換位思考過。


如果有一天,你想看看你愛人的手機;


結果她告訴你:還是糊塗點好。


你心裡是什麼滋味?


我見過太多愛裡的人,把“隱私”當“秘密”。


對方一點舉動,就跳腳說“不尊重自己”。


而事實上,隱私和秘密,不是一件事。


就拿小時候來說。


“隱私”,是你家長知道你寫日記,但是他們不會偷看。


因為這是你的事兒,你不想分享,就可以不分享。


而“秘密”呢,是你數學考了20分,卻把試卷藏起來。


這是一件跟爸媽有關係的事,而你不想讓他們知道。


明白這點,再回過頭捫心自問:


你不想給對方看手機;


是想守住隱私,還是想守住秘密?


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看過電影《手機》的人,多半對出軌的葛優,印象很深。


每次開車回家,不管多冷也要開窗戶,散散情人的香水味;


在家門口,必須把通話記錄和短信刪得乾乾淨淨;


手機一響就心驚肉跳,手機忘家裡就如臨大敵;


一個字,累。


可這麼累,值嗎?


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失戀的讀者阿慶曾跟我說:


因為和別人曖昧不清,弄丟了現任。


本來也沒想發生什麼;


但就是被現任看到了聊天記錄,於是覆水難收。


他以為自己是厭倦了現任,才對別人動心。


卻在新鮮感過去後,空留懊惱,悔恨和無盡的自責。


就像《手機》裡的葛優。


他跟原配離婚後,沒有一點的開心。


因為他親手弄丟了,能陪自己走到最後的人。


就為了一個手機,一點秘密,就把兩個人的信任度搞垮。


說實話,我覺得不值。


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一個人愛不愛你,根本不用手機告訴你。


如果你想要通過翻手機這件事,去證明什麼。


說明你就應該好好思考你們的關係。


最後分享一下我最認同的感情模式:


手機我不藏,錄你指紋,隨看隨取,這是我的坦蕩。


你也不會偷偷查,有事開誠佈公地談,這是我們的信任。


無需依靠“保大保小”、“落水救誰”的問題,去證明對彼此的愛。


而是在日漸瞭解的過程中,加深對彼此的依賴,確定ta不會離開。


如果你也喜歡這樣的關係,可以在文末點個“在看”。


願相愛的人都能從對方的手機裡,笑著走出來。


發羅志祥周揚青分手:戀愛可以,別碰我手機


作者:暢銷書作家,抖音短視頻紅人北海爺爺和末那大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