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鎮、街道、區紀檢監察幹部的通知

選調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優化鎮(街道、區)紀檢監察機構人員配置,經研究決定開展公開選調鎮(街道、區)紀檢監察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及名額

本次選調鎮(街道、區)紀委(紀工委)副書記、市監委派出鎮(街道、區)監察辦公室副主任預備人選2—5名。

二、選調範圍、對象和條件

(一)範圍

本次選調面向永康市各鎮(街道、區)、市機關各部門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

(二)對象和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忠誠於黨的事業,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熱愛紀檢監察和巡察工作,工作事業心、責任感強,敢於擔當負責;組織紀律觀念強,模範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能在各方面發揮表率作用;作風優良、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2.現任機關部門、鎮(街道、區)中層正職或中層副職滿1年以上(2019年5月1日前任中層副職)。

3.具有紀檢監察、執法、司法、偵查工作經歷的,優先選調。

4.中共正式黨員。公務員(含參公人員)身份滿2年。

5.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後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法律、審計、公安、經濟等與紀檢監察工作相關專業畢業的,可以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學歷)。

7.近3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試用期除外)。

8.身體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或處分期未滿或者期滿但仍影響使用的;

3.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 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 其他不宜報考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辦法和程序

本次選調由市紀委市監委會同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採用個人報名、綜合比選、擇優選調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發佈通知

向各鎮(街道、區)、市機關各部門下發通知,明確選調事項。

(二)報名

符合條件的人選到市紀委市監委幹部室報名。

報名時間:4月26日—4月30日,報名地點:永康市行政中心1808室,聯繫電話:87101519,聯繫人:蔣菲菲。

報名時,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中層任免文件等相關憑證的原件或複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永康市紀委市監委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

報名人員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轉任資格,並在今後兩年內不得參加同類選調考試。

(三)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條件,對報名人選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核。如果選調計劃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不足1:3,則核減相應名額。

(四)綜合比選

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四、組織領導

本次選調工作在市紀委市監委會同市委組織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具體工作由市紀委市監委幹部室組織實施。

請各鎮(街道、區)黨委(黨工委)、市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及時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將公開選調精神傳達到每一位符合條件人員,並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人選參加報名。

《永康市紀委市監委公開選調報名登記表》請到永康人才網下載。

網址:www.zjyk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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