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施建邦副检察长到红河州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并提出意见

云南省检察院施建邦副检察长到红河州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并提出意见

4月15日至17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施建邦到红河州检察院及下辖基层院个旧市院、建水县院、石屏县院调研指导工作,红河州检察院吉军检察长、杨志刚副检察长陪同调研。

云南省检察院施建邦副检察长到红河州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并提出意见

调研过程中,施建邦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红河州检察机关取得的工作成绩,同时,提出六点指导意见:

云南省检察院施建邦副检察长到红河州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并提出意见

No.1

抓好贯彻落实,追赶贻误工期

深刻领会、全面落实省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和光辉检察长的工作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司法办案,不等、不拖、不推,把受疫情影响的“检察工期”追回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积极探索尝试由红河州检察院统一调用两级院条线办案力量集中研判线索、统一调查核实关键证据、成案后分办交办等一体化办案机制。

No.2

发挥检察职能,当好法治参谋

立足当地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关于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认真研判疫情后期和疫后可能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做好准备,谋划工作预案,依法办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No.3

转变思想观念,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切实转变“重刑轻民”观念,准确把握“四大检察”新布局和对监督规律的认识,着力补齐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

No.4

创新工作方式,打造精品案件

以“谋其事、尽其责”的担当,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方式,争取做出亮点、干出成效,打造赋有地方特色的公益诉讼品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No.5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能力

主动适应“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的新要求,落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专人专岗,通过组织培训、外派挂职锻炼等方式,切实提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打造专业化办案队伍。

No.6

借力网络技术,实现办案融合

积极探索借力外单位大数据工作机制,实现大数据共建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大数据与办案工作的双融合,最终达到拓展案件线索,提升办案质效的目标。

第79期第226条 总第1394期

2020年4月26日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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