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熱病人夜逃醫院實施犯罪,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近日,安順市西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一起出省務工返黔發熱病人夜逃醫院,並實施搶劫犯罪的案件提起公訴。4月24日,西秀區人民法院採用遠程庭審方式公開審理此案,西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渝軍出席法庭支持公訴。

發熱病人夜逃醫院實施犯罪,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2月5日,被告人白某某乘坐火車從浙江務工返回安順,在途經么鋪鎮新冠肺炎防控檢測卡點時,因發熱症狀被送至醫院發熱門診就診,當晚白某某趁機從醫院逃離。

次日凌晨4時許,被告人白某某竄至安順市西秀區中華東路被害人唐某某開設的便利店內實施盜竊,被唐某某發現並報案。後被害人帶領公安人員趕往現場,發現正欲逃離的白某某,公安人員遂上前追緝圍捕白某某。期間,白某某相繼採取投擲飲料瓶、揮舞竹竿等方式抗拒抓捕,公安人員通過鳴槍示警的方式才得以將白某某抓獲歸案,並從白某某處查獲贓款1033元及6包被盜香菸。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在逃跑過程中,為抗拒抓捕而當場使用暴力,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被告人白某某明知自己因發熱被送至醫院進行醫學觀察,卻趁機逃離並實施犯罪,主觀惡性較深、社會危害性較大。但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仍未認識到其行為的嚴重性,對犯罪事實避重就輕,抱有僥倖心理。庭審中,公訴人結合案件事實及證據,在有針對性地訊問了被告人後,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及答辯,並結合被告人實施的犯罪行為及情節向法庭發表了量刑建議。當日,法院採納本院量刑建議,並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白某某犯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

發熱病人夜逃醫院實施犯罪,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本案中,西秀區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社會安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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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安順

編 輯:梁爽 田祺琪

審 核:劉朝剛

來源:《西秀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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