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羅志祥出軌這個事?

沐沐依


怎麼說呢?我覺得這個事情發生在娛樂圈裡面,其實一點也不奇怪。

人往往就是越擔心的事情,就一定會發生,所以越不讓看手機,就一定要看手機。在一起九年的時間,這麼長時間裡面他都不讓你看他的手機,這裡面,肯定就有貓膩了,基本和個人隱私已經沒有多大關係了。

也許是因為還沒有結婚,沒有那一紙法律法規的約束,在男人心裡,還是很理性,能分清熟輕熟重的,他們會覺得家裡的這個比較重要,但是骨子裡還是想玩玩,畢竟可能婚後就不能玩了,在婚前好好放縱一下。不過,還是覺得這是涉及到一個人的人品問題吧,如果真心願意只愛一人,身邊多少誘惑都影響不了吧!

不過,第一次羅拒絕周揚青,看他手機的時候我不懂她是怎麼想的,有沒有懷疑過,九年了都一直不讓你碰手機,作為男女朋友,這明顯是有問題的,還是說你真的是非常非常信任他?然後,你說自己很傻,沒有在第一次抓到劈腿的時候就放下,每一次都被承諾和悔過打動,說明羅已經是多次背叛,不知道你對自己太過自信,還是覺得自己能夠改變他?

勇敢面對一切的周楊青才是最難受的吧!怎麼說她也是受害者,一段九年的感情變成如今這樣,實在是讓人唏噓。

最後想要說的是,你要有分手的資本個底氣,你存在的價值不是為了取悅任何人的,愛情很重要,但一段不好的感情,如果讓你眼神失去了光彩,讓你笑容不再燦爛,那愛情就變得不那麼重要了。所以,找對象,一定要看他平時的道德水平和人品,那遠比有沒有錢重要多了!


思念何謂


對於個別明星的這種爛事,作為普通老百姓對此並不關心,與我何干?天天那麼多好人好事還宣揚不完呢!而且這種人都是些閒人給捧起來的。今天見到這個問題,我破個例,談幾句。

第一,有個看法:有的明星就不懂得什麼是愛情,有時猶如行屍走肉,不出軌不正常!

在演藝界裡,有很多值得人們尊重的電影明星,如:孫儷和鄧超,王雷和李小萌等等。

他們注重形象,生活作風好,對愛情專一,受到大家喜歡。

可有的明星,憑藉一副好皮囊,會些技藝,成就了點“事業”。於是乎,他們狂妄自大,飄飄然不知所以,生活糜爛,為所欲為。

這樣的人徒有人之外表,做出人所不齒之事,玷汙愛情,做出常人難以想象的“多人運動”。

第二,有個想法:真正相愛的男女是相互信任的,如果心中沒鬼,手機隨時可以查。

我認為,如果男女之間真正相愛,應該是相互信任的,從某些方面說,相互幾乎沒有秘密。

戀人看對方手機是很正常的事,除非裡面有見不得人的東西。

周揚青和羅志祥相處9年,她也發現羅志祥有些不軌行為,可是他有別的手機隱藏起來,進行不正當的交往。

他害怕查他的手機,因為他心裡瞞的有"事",機中有“鬼”。

現實生活中,出於相互信任和尊重,一般不去查手機。如若發現問題,怎麼不能查查?

第三,有個建議:男女在談情說愛中絕對排他性的,一方有越軌行為,就別輕易原諒!

真正的愛情是排他性的,不能容忍有第三者存在。

由於客觀的原因,非個人意願難以改變被“出軌”這種情況極少,其他的“出軌”行為都不能原諒的。

而周揚青發現羅志祥多次“出軌”行為,而是一而再而三的原諒他:“每一次都被你的承諾和悔過所打動,一次原諒你的背叛....”。

這種情況,也是讓人不可思議,就如她說的:"沒有在第一次抓到你劈腿的時候就放下呢?"

總之,有些明星的爛事,不要關注那麼多,就當是另一世界的荒唐事。對於愛情問題,有的“渣人”和正常人不能相提並論,否則,就是對正常人的侮辱。

我們應大力宣揚為社會做出貢獻的科學家、英雄模範事蹟,去發現凡人好事,弘揚正能量!


邊關鄉情


生活中怎麼看待一個人,又是怎麼看待一個明星藝人,對於“羅志祥出軌事件”個人不覺得驚奇,很普遍! 因為很多明星藝人或者有錢有勢的人一般安奈不住寂寞,追求“新鮮感”。因為他們的生活太過於“享受”,外界的燈紅酒綠,紙醉金迷,迷亂了他們的雙眼,有美貌雙全的、純清可愛的、婀娜多姿、楚楚動人的...或者說他們接觸的事事非非太多,很難安分守己。

一對情侶或者一個家庭如何避免不出軌,最重要的是身心健康,得在思想上釘“出軌”這兩字不仁不義不忠不孝才會有所警戒。其實很多都是明知故犯,那就是人格有問題了。其實感情既簡單又複雜,如果你是個簡單的人,感情就是這麼簡單,愛就是愛,不愛也不會如此傷害,如果你是個複雜的人,感情就是錯綜複雜,既有欺騙又有真情,既有荒言還有感情!

對於相互信任的人是不需要查任何東西,手機只是一個外在機器,內在的真誠和信任是由內而散外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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