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親子衝突:巧用P.E.T.效能訓練第三法改變“非此即彼”式思維

8歲男孩辰辰,經常會因為瑣事與媽媽陷入混戰。

動輒惡語相向的母子倆,衝突起來就像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媽媽會對辰辰說“弄死你!我養你還不如養一條狗!你把我氣死你就能享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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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辰辰也毫不示弱:“有沒有毒藥喝啊!”

對辰辰和媽媽來說,這樣的衝突幾乎是家常便飯。

媽媽不管如何管教辰辰,他永遠是一副不耐煩又不服氣的樣子。如果媽媽多說幾句,他就會摔東西,還會對媽媽揮拳頭。

一次,辰辰坐在電腦面前玩遊戲,媽媽過來催促他寫作業,辰辰不悅。

媽媽問:“你打算玩到什麼時候才去寫作業。”

辰辰回答:“玩到你死!”

我想,哪個父母聽到這樣的話都會悲憤交加,心痛難耐。

媽媽生氣地說:“我死了對你有什麼好處?”

辰辰便開始攻擊媽媽,隨即,母子倆廝打在一起。被激怒的媽媽情緒終於再一次失控,她瘋狂的拉扯著兒子的衣領,發洩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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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分鐘後,媽媽累了,坐在一邊掩面哭泣,辰辰卻“意猶未盡”,無法遏制怒意的他,不僅罵媽媽是“王八蛋”,還拔下床頭上的一塊木頭,揮向媽媽……

整個過程,辰辰那扭曲的表情,仇恨的眼神,讓人看了不禁唏噓,一個8歲的孩子,發起狂來竟然像野獸一般。

最後,媽媽妥協了,8歲的辰辰終於“贏得了戰爭”。

辛辛苦苦一手帶大的孩子,對待自己就像對待仇人。辰辰之所以會變成這樣,都是因為他的媽媽沒有正確接納自己的同時,更沒有接納孩子。

親子溝通,需要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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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絕大多數中國的家庭=缺席的父親+焦慮的母親+失控的孩子。

雖然這不能代表所有的家庭,但至少說明,很多媽媽在管教孩子的時候,常常都會感到“焦慮”。

比如,我的孩子不好好吃飯怎麼辦;我兒子總是難以專注的完成作業;孩子犯了錯,訓他兩句,他反駁起來比父母還厲害,諸如此類。

對於如何高效養育孩子的問題,1962年,美國著名心理學家托馬斯·戈登博士開發了一套叫做“父母效能訓練(Parent Effectiveness Training簡稱P.E.T.)的理論”

這套理論曾提出,衝突,根源上其實是一個關於“接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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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納與虛假接納

父母也是凡人,她們對孩子也會出現兩種不同的感覺,那就是接納與不接納。

真實的父母對孩子的一些行為有時候可以接納,而有時候則不能。

這種行為,指的是孩子所做的或者所說的,而不是父母對這個行為的評價。簡單講,行為是指“孩子在地上爬”這件事,而不是父母認為的“爬很邋遢”。

首先,父母的接納程度視其個性而定。有的父母天生容忍能力比較強,他們更容易對孩子產生包容和接納的感情,這樣的人也被叫做“善於接納的人”。

而有些父母則喜歡雞蛋裡挑骨頭,對他們來說,很多事都會令其感到難以接受。不僅是針對孩子,而是針對每一個人。

其次,除了性格影響,父母的接納標準也容易受到精力、體力或者心情的影響。

當父母感到精力充沛,心情愉快的時候,也更容易接納孩子的大部分行為;反之,當父母疲憊不堪或者心情急躁的時候,孩子的許多行為就會讓父母感到心煩。

第三,父母是否接納也會隨著環境的不同而與所變動。比如當我們帶著孩子去朋友家做客的時候,對孩子行為的接納程度就會明顯降低。在家裡的時候,我們也許能容忍孩子把玩具丟的到處都是,但是在朋友家裡,我們就不能接受孩子把玩具隨手丟棄。

沒有一位父母能夠完全接受孩子的一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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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父母,為了讓自己能夠扮演好一個監護人的角色,“勉強要求”自己去接納孩子的絕大部分行為,而這種隱瞞自己真實情緒的接納,就叫做“虛假接納”。

舉個例子,莉莉的老師告訴莉莉媽媽,女兒可能在學校裡談了“男朋友”,最近他們走的非常近。

立馬變得敏感的媽媽晚上跟女兒誠懇地進行了一次談話。她說:“希望你能誠懇的告訴我究竟是怎麼回事,媽媽會無條件接納,不會懲罰你。”

莉莉很快相信了媽媽的話,承認的確有個男生最近跟自己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

然而事後,媽媽卻越想越不妥,第二天還是去了學校“警告”了那個男孩。

莉莉媽媽的行為就是典型的虛假接納。

也許她是真的想接納女兒交朋友這件事,但是她的“接納標準”最後還是戰勝了想要理解女兒的心情。

這樣的虛假接納,會給親子關係造成嚴重的傷害。孩子會對父母的真誠感到懷疑,導致信任感越來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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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編碼與解碼

無論何時,當孩子決定與父母溝通的時候,他就會開口訴說自己的需求。比如他內心產生了某種想法;她想要得到某種東西;或者他因何事產生了某些情緒。

比如,孩子肚子餓了。

當孩子成為“飢餓這個狀態”的信息“發送者”,想傳達告訴別人他需要食物時,這個傳達信號的過程就被稱作“編碼”。

假如這個孩子選擇的編碼是:“媽媽,我們什麼時候可以吃晚飯?”這時,媽媽就是這個編碼信息的“接受者”,收到信息之後,接受者需要了解發送者是什麼意思,也就是孩子內心正在發生什麼,這個過程就是解碼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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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媽媽能夠正確解碼,她就能明白,孩子餓了。

可如果媽媽的解碼過程錯誤,理解為孩子是想要吃其他零食來“充飢”,其實他是饞了,那解碼就變成了“孩子饞零食了”。

很多衝突之所以會產生,就是因為發送者沒有把編碼信息表達清楚,而接受者又選擇了錯誤的解碼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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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問題”和“積極傾聽”

P.E.T.效能訓練的一個核心理念就是問題歸屬原則。

也就是說,當孩子不被接納的行為,干擾到了父母的權利,影響了父母滿足自己的需求,這就是父母擁有了問題。

當孩子在他們自己的生活中經歷了問題,這些問題又獨立於父母的生活之外,這就是孩子擁有了問題。

當孩子擁有問題想要與父母溝通時,就是打開了一扇溝通的大門。父母想要保持這扇門一直敞開著,就需要學會“積極傾聽”。

舉例來說。

例子一:

孩子:今天隔壁班的小明借走了我的漫畫書,看完了也不還給我。我猜他是想要據為己有!

爸爸:你肯定特別生氣,因為你還沒有看完。

孩子:是的!我明天應該去找他要回來。

例子二:

孩子:媽媽,我今天被選進了足球隊!

媽媽:進入足球隊你一定感到很自豪。

孩子:是的!我以後要更努力地踢足球了!

在上面的案例中,孩子是擁有問題的人,而父母就是需要積極傾聽的。

在運用積極傾聽的時候,信息接受者(傾聽者)試圖瞭解發送者的情緒或者信息的含義,然後把他們自己的理解轉化為他的語言(解碼),反饋給發送者進行求證。

這是個傾聽和求證的過程,而不是接受者自己的評價、建議、分析或者質疑。

比如,爸爸說的是“你特別生氣”,媽媽說的是“你感到自豪”。

注意,這裡的反饋都是以“你”開頭的。通過這種傾聽,讓孩子願意表達自己的情感,甚至要他們會發現“解決問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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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傾聽有什麼作用呢?

積極傾聽,能夠鼓勵孩子敞開胸懷說出困擾他們的情緒,使情緒得到釋放。這是一個心理宣洩的過程。往往當這些情緒被正確表達出來以後,這些情緒反而會自己消失。

另外,積極傾聽還能幫助孩子減少對負面情緒的恐懼。

當父母通過傾聽表現出他接納孩子的情緒時,孩子也就更容易接納這些情緒。

第三,積極傾聽能夠促進父母與孩子關係的親密度。當孩子被父母認真傾聽的時候,這種經歷會帶給他們極大的滿足感。訴說的人會感到傾聽者的溫暖情誼,這時,他們就會回報傾聽者以充滿愛意的感受和態度。這種情感是互相的。

第四,積極傾聽還能鼓勵孩子自己分析問題,並幫助孩子學會解決問題。當孩子把自己的問題說出來的時候,會在心中再思考一遍,從而得出更加通透和理智的解決方法。而父母在傾聽的時候,也能夠引導孩子找到這種方法。這個過程,能夠是孩子變得更加自主、有責任感。

第五,積極傾聽會影響孩子更原因傾聽父母的想法。簡單來說,當孩子感受到你願意傾聽他的觀點時,他自然也願意傾聽父母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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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應該怎樣“積極傾聽”呢?

三個步驟:認清事實、表達情緒、接納情緒。

有時候,積極傾聽能幫助孩子接納一個他知道自己無法改變的情況。而這種情況產生令孩子產生的情緒,會通過表達釋放出來。最後,在與父母的交談中逐漸接納。

舉個簡單的例子。

孩子:媽媽,我們班最近新來了一個數學老師,他戴著眼鏡,對我們十分嚴厲,我特別不喜歡他。(認清事實)

媽媽:真的嗎?那的確是很容易讓人感到不舒服。

孩子:他總是沒完沒了的讓我們做題,做錯了就讓我們不停地練習。簡直是厭煩至極!(表達情緒)

媽媽:你這麼不喜歡他?

孩子:其他人也跟我一樣,我們都在討論該怎樣才能避免他的懲罰。

(接納情緒)

媽媽:你是不是不明白,“不停地練習”究竟對學習有什麼幫助?

孩子:是的。所以我要向同桌請教一下,怎麼才能提高正確率。

在這個積極傾聽的過程中,孩子認清了“老師是不可能輕易被更換的,哪怕你不喜歡”這樣一個事實,又表達了他對老師的“厭惡之情”,最後,他在“被迫接納”這個老師的基礎上,還找到了解決問題的方法——提高做題的正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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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講傾聽的問題,當然很多父母也會覺得:孩子不能只聽他的啊,當我需要對他表達我的態度時,他如果不肯聽該怎麼辦呢?

我們繼續回到“誰擁有問題”的地方

很多父母總是習慣於用“問題孩子”這個詞進行思考。她們把問題鎖定在孩子身上,而恰恰忽略了,也許問題出在了父母身上。

例如:

孩子沉迷上網玩遊戲,經常晚回家;

孩子沒有完成老師的作業;

孩子把剛剛盛好的飯菜撒滿了桌子;

諸如此類。

孩子的這些行為都正在或者潛在的威脅了父母合理滿足自我的要求,對父母造成了影響。

往往這個時候,父母會斥責孩子,或者告訴孩子“你應該這樣”、“你應該那樣”。

但實際上,面對這些行為,父母應該用某種方法來幫助自己,而不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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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父母用有問題的時候,解決問題通常會使用以下這三種方法。

1、試著直接改變孩子:

通常,大多數孩子都不喜歡別人改變自己,所以,當父母想要直接改變孩子行為的時候很容易引起反抗。

這裡,我要插入兩個概念:“你——信息”和“我——信息”。

什麼是“你——信息”?這些信息就是我前面講過的,多數以“你”開頭或者包含“你”的詞語。比如:你必須停止這樣做!

我不許你再這樣了!

你為什麼這麼淘氣!

你怎麼就不能做事認真一點!

什麼是“我——信息”?相反的,當父母告訴孩子的,是孩子那些不可接納行為帶給父母的直接感受,信息的主體就會從“你”換成“我”。

比如:我有點累了,我們可以回家了嗎?

我剛打掃完衛生,被你弄亂了,我覺得很辛苦。

我一直在等你回家,我真的很擔心你為什麼一直都沒有回來。

通過對比,不難看出,“你——信息”是無法傳達父母感受的,那麼一個完整的“我——信息”,有多包含哪些要素呢?

A、對不可接納行為的描述

B、父母的感受

C、這個行為對父母造成的實際影響

例如:你離開學校,沒有按時回家也也沒有告知我(行為),這讓我感到非常擔心(感受),甚至於我立刻停止了手中的工作跑出來找你(影響)。

這些“我——信息”的使用,不僅可以降低孩子的抵抗和叛逆,還有助於是親子關係更健康。

孩子不再以為自己是在“受控”,而是跟父母一樣平等存在的獨立個體。

除此之外,“我——信息”還能讓孩子擔負起改變自己行為的責任,從而培養責任感。

“我——信息”是坦誠的,沒有任何的虛假接納,更沒有任何不公平的權威可言,在這個溝通過程中的父母和孩子雙方已經完全成為兩個真實的人,這樣,他們才更願意去了解真實的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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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試著改變環境:

針對低齡兒童,很多父母總是因孩子無法聽懂父母的語言,而選擇主動去改變環境。

例如,父母會感覺,告訴不足一歲的嬰幼兒“你不要爬桌子,當心會打碎桌子上的水杯”,倒不如直接走過去,主動把水杯拿開。

這就是放棄改變孩子,選擇改變環境。

改變環境的常見方法有這樣幾種:

A、減少環境刺激。比如孩子要準備睡覺了,這時父母會盡量減少過度刺激,比如降低電視聲音。

B、豐富環境內容。比如父母想要培養孩子良好的閱讀習慣,會主動給孩子買很多畫面色彩鮮豔的繪本來吸引孩子的注意力。

C、用另外一種活動來代替。孩子就喜歡看電視,這時你可以給他買一些益智類的玩具來鍛鍊他的動手能力,改變孩子對電視的興趣。

D、與孩子一起做好事先規劃。例如,孩子花錢無節制,大手大腳。這時父母就可以給孩子一個“賬本”,每天記錄花掉的零用錢,並約定每天最多不能超過幾元,如果超了,就從下一天的“額度”裡面扣除。

類似的方法其實還有很多,這些改變環境的方法,其實也是父母尊重孩子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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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試著改變自己:

通過調整自己對待孩子的態度,也可以避免父母與孩子之間很多衝突的產生。

首先,父母在接納孩子之前,要先學會接納自己。

俗話說得好:“想要成為更好的父母,先學會成為更好的自己。”父母如果可以有效的滿足自己的需要,不僅可以接納自己本身,也不需要從他們的孩子的行為中尋求對自我需求的滿足。

其次,父母需要把孩子當做獨立的個體,而不是我們的附屬或者延伸。孩子跟父母一樣,也是一個第一無二的個體,他們有權利成為他能夠成為的人,無論父母對他們的要求是什麼,這都是他不可剝奪的權利。

第三,不要希望孩子成為我們期望中的樣子。

當父母有了這樣的態度,他們就能感覺到越來越多的對孩子的接納,並且他們成長的過程,會帶給父母更多的驚喜,而不是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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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親子衝突:巧用P.E.T.效能訓練第三法改變“非此即彼”式思維

P.E.T.訓練中的第一法與第二法

在這套P.E.T.效能訓練理論中,把解決衝突的方法歸為了三種。

第一法和第二法,就是我們常見的“輸”和“贏”。

回到文章最初的案例中,辰辰最終“戰勝了”媽媽,辰辰贏了,那麼這就是第二法,以父母對孩子妥協的結果結束衝突。

可如果我們假設,辰辰被媽媽“制服”,媽媽贏了,那麼這就是第一法,以孩子服從父母

的結果結束衝突。

這兩個方法的雖然相似,但是造成的結果卻不同。

第一法會造成父母不體諒孩子,不尊重孩子需求,並讓孩子逐漸失去獨立的能力;第二法會造成孩子越來越自私,不尊重父母的需求並讓孩子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

而不管是第一種還是第二種,都會造成遷怒於對方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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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訓練中的第三法

介於這種狀況,我們需要一種“第三法”,來解決這種“非輸既贏”的困頓局面。

所謂P.E.T.效能訓練的第三法,就是父母請孩子一起來尋找某種能令雙方接受的解決方案。

當然,這個尋找的過程也可以是父母給建議,經雙方評估最終商定。

為什麼說“第三法”可以有效避免親子衝突呢?

舉個例子。

小旭和小軒是兩兄弟,但是他們經常會因為爭搶玩具而打架。

有一次,他們倆又因為爭奪一輛小汽車打了起來,於是,沒有搶到小汽車的小軒哭著來找媽媽。

小軒:媽媽,小旭又搶我的小汽車?

媽媽:小汽車是你一個人的嗎?

小軒:那也不是小旭的呀,憑什麼他可以玩,我卻玩不了!

媽媽:那麼你很生氣嘍?

小軒:是的!我怎麼樣才能也能玩那輛小汽車呢?

媽媽:你們可以商量一下怎麼一起玩。

小軒:那我去找小旭商量一下。

於是,小軒和媽媽來找小旭。

小軒:小旭,我們可不可以一起玩?

小旭:不要!這是我找到的!

小軒:但是它是媽媽買給我們兩個人的啊!

媽媽:小旭,你這樣弟弟會感到很難過的,畢竟他那麼喜歡跟你一起玩。

小旭:那我讓給你,我怎麼玩呢?

小軒:我們可不可以一起玩拉積木的遊戲,或者我們一個負責“拉車”,一個負責“裝貨”。

小旭:這是個好辦法。那我們快開始吧。

在這個過程中,媽媽只是起到一個傾聽和建議的作用。而小軒和小旭就自己把問題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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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第三法能夠鍛鍊孩子執行解決方案的動機。也就是說,第三法的讓孩子有了更大的動力,因為它使用了“參與原則”。

整個矛盾都是小旭和小軒自己解決和商議的,所以他們執行起來動力更足。

除此之外,第三法能發展孩子的思考能力,從而找到一個高品質的解決方案。

小軒通過思考,得出一個“共同使用”的提議,經過小旭的同意,達成和解。這個過程鍛鍊了孩子解決問題的創造性和獨立思考的能力。

第三,第三法還讓溝通的雙方或者三方的敵意大大降低。

起初,小軒因為得不到玩具而對小旭充滿敵意,而後來兩人共同合作的結果不僅消除了這種負面情緒,還讓兄弟倆的感情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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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法的六步驟

既然第三法能夠有效解決衝突,那父母應該怎麼使用這個方法呢?

1、確認並界定衝突。

通過傾聽需求和感受,清楚地瞭解衝突,讓父母和孩子對需要解決的問題達成共識。

例如,達達因上課注意力不集中被老師點名批評,還因為幾次打瞌睡而叫家長。這時,達達父母希望他能夠糾正學習態度,提高學習效率。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是達達在學校裡被老師批評,也就是說,孩子是“擁有問題”的人。

這時,父母需要積極傾聽,發出準確的“你——信息”。

例如:你是不是對這堂課不感興趣?你感到睏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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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找出可能的備選解決方案

這裡需要建議父母的是,先試著聽取孩子的解決方案,父母再提出自己的。但是不管方案是什麼,都不能批判、貶低孩子。

而且,在這個方案中,儘量不要以任何方式表示哪一個方案父母更喜歡,或者哪一個直接無法接受。

通過達達的敘述得知,他最近迷上了一部小說,就連上課的時候也在想小說中的情節。而且經常看到深夜,所以第二天就感覺精力不集中。

那麼我們開始搜尋解決方案:

比如,我們可不可以把小說留著等到假期在看;或者我們乾脆把小說送給別人,結束這種狀態;或者我們約定每天只看一個章節,或者約定看到8點鐘必須上床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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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評估備選解決方案

通常,父母可以通過排除那些父母和孩子都無法接受的解決方案,把選擇範圍縮小至1—2個。這時,父母就可以坦誠地告訴孩子,自己有些無法接受哪一個方案。

比如,排除掉達達最不喜歡的“把書送人”,然後父母可以告訴孩子,如果繼續每天看一章節的話,第二天上課,可能還會繼續沉浸在情節裡無法自拔。

4、確定最合適的解決方案

通過上面的分析,達達為了不再被老師批評,也會同意第一種方法:把小說留在假期看。

這個方案,是雙方經過評估都滿意的,也就都樂於執行,所以才稱它是“最合適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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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執行解決方案

當這個方案被確定以後,父母和孩子就需要詳細說明如何執行這個方案。比如:我們從什麼時候開始?父母需要做什麼,孩子需要做什麼。

比如父母負責把書收起來,暫時替達達行使保管的權利,而達達則要遵守約定。

6、對解決方案的效果進行追蹤評估

其實,所有通過第三法得到的方案都不一定能完全解決問題。父母需要查看孩子的反饋,問他是否對這個決定感到滿意。並且通過效果,決定需不需要更改方案,或者繼續鼓勵和督促孩子堅持執行。

一段時間以後,達達既讀完了小說,又沒有再出現上課走神和打瞌睡的現象了,說明問題被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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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套效能訓練的理論,更多的是尋找一種能夠高效解決親子矛盾的方法。

無論孩子還是父母,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獨特的需求。當他們試圖滿足自己的需求時,都應該試著由衷地接納自己的行為。

尊重,才能傾聽,而傾聽,才能讓一段關係更健康。

關於作者:

我是@曼青育兒說 :家有三個孩子的80後寶媽,專注於孩子成長和教育的深度思考。感謝關注我,一起聆聽孩子內心深處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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