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市城區重啟10處電子警察設備

為減少交通違法行為,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定於2020年4月17日起重新啟用在文昌大道與安石大道路口、文昌大道與高新二路路口、文昌大道與大覺山路口、文昌大道與金巢大道路口、文昌大道與高新四路路口、文昌大道與高新五路路口、文昌大道與高新六路路口、文昌大道與高新七路路口、文昌大道與高新八路路口、文昌大道與高新九路路口的10處電子警察設備,對機動車闖紅燈、不按導向行駛、違反分道行駛、違反禁止標線、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處罰。請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文明駕駛。


明日起市城區重啟10處電子警察設備


特此公告!

撫州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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