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元器件和材料实施检验和定期确认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强制性认证所规定的要求。保证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不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定期确认检验。
3. 职责:
3.1 质量部负责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定期确认检验;
3.2 采购、仓管及其他部门配合做好检验和定期确认检验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进货检验:
供销部将采购的原材料放在指定待检区,仓库填写《采购送检单》通知质量部进行检验;
4.1.1 质量部接到《采购送检单》通知后,按照《外购外协件验收规范》进行检验,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4.1.2 当产品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1.3 未经检验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不准放行。
4.2 定期确认检:
4.2.1 定期确认检验文件的编制:
质量部根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具体情况编制《关键元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规范》,并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其内容包括:
(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名称、型号及规格;
(2)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3)检验频次等。
4.2.2 定期确认检验的实施:
(1)质量部按照批准的《关键元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规范》对合格供应商所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定期确认检验,并填写《关键元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2)当定期确认检验不合格时,按照《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执行;
(3)因本公司不具备定期确认检验的仪器,应由供应商出具检验报告,公司质量部对其进行验收;
(4)对所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定期确认检验记录(包括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应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由质检主管统一存放和归档。
5. 相关文件:
《外购外协件检验规范》
《供应商评审管理控制程序》
6. 质量记录:
《关键元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外购外协件检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