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晚上11點左右
畢節市赫章縣公安局媽姑鎮交警中隊
查獲一起酒後駕駛機動車
交警在正常執法過程中
卻受到了阻撓
在現場,駕駛人蔡某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攔下,在交警要求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時,蔡某的妻子桂某情緒激動,多次阻撓執勤民警正常執行公務。
民警多次勸阻,並建議桂某先回家,但是桂某不聽勸阻,在執勤人員執法期間伸手推搡並辱罵執勤人員。因桂某的行為嚴重妨礙正常公務執行,執勤民警將桂某移交至媽姑派出所。
經檢測,駕駛人蔡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2mg/100ml,其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民警依法對蔡某處以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其機動車駕駛證B2將降為C1。其妻子桂某因阻礙警務人員執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對桂某某處於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交警溫馨提示:
交警依法執行職務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廣大公民應積極配合,任何阻礙交警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情節輕微的將受到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素材來源:赫章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編輯:邱靜
編審: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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