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部稅收優惠政策公告出臺了

關於延續實施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2號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的普惠金融服務,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租入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90號)中規定於2019年12月31日執行到期的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徵的按照本公告規定應予免徵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後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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