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好故事:失而復得的電瓶車

“挽回群眾損失,這個案件才算是完美。”

4月18日,新建派出所副所長呂天航將正在辦理的一起系列盜竊案的最後一輛被盜電瓶車返還到車主手中,心裡總算是鬆了口氣。“全部被盜財物都返還給受害者了,案件也算是告一段落了。”

這是一起普通的電瓶車系列盜竊案,在基層派出所,這樣的案件並不是什麼稀奇事,但對於民警來說,能把每一起普通的小案件辦好,才是最大的成就感。

而在這起案件中,縉雲的陳先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驚喜。

陳先生是在菜場做生意的,平日裡騎電瓶車到菜場,習慣性將電瓶車停在菜場邊上的路邊,為了方便,車鑰匙就直接插在車上了。4月8日,從菜場收攤後陳先生髮現電瓶車竟不見了,原以為是朋友騎走了,可過了幾天仍不見蹤影,才意識到可能被偷了。忙於工作的陳先生並沒有選擇報警。

4月16日,民警的意外出現讓他很是詫異。

“你是不是丟了一輛電瓶車?”民警問。得到肯定的回答後,民警表示車已經找回來了,只需第二天到就近派出所做個簡單的筆錄,就能把車騎回家。

還有這樣的好事?沒報過警,車子就找回來了?第二天,陳先生帶著一些驚喜來到派出所。

“一個是電瓶車也比較舊了,想著丟了就丟了,另一個是覺得報警也不一定找得回來,就沒報了。”對於突如其來的驚喜,陳先生對民警表示了感謝。

而能找到陳先生,民警也確實是花了一些心思。

3月25日傍晚,新建派出所接到轄區樓先生報警,稱其停在店門口的電瓶車被盜。而就在民警展開調查期間,先後又接到多起類似電瓶車被盜的報警。

民警立即將多起案件進行串並,並通過監控視頻分析確定了嫌疑人丁某某。

4月10日,丁某某被抓獲歸案。經審訊,丁某某交待了5起電瓶車及電瓶盜竊案件,而其中只有4起均有受害者報警。那麼,還有一起案件的受害者是誰?

民警根據丁某某交待的情況找回了全部被盜車輛,而一輛車因受害者不明無人認領。

得找到受害者,把被盜財物返還給他。

民警立即對嫌疑人供訴的盜竊細節進行梳理,並沿著嫌疑人盜竊車輛的時間點倒回去一點點查看監控。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幾小時的細心查看,一個穿著雨靴的中年男子進入民警視線。他騎著電瓶車停放在被盜地點,想必便是車主了。

然而,他是誰?

“我們猜測,停在菜場附近,又是穿雨靴的,很有可能是在菜場內賣魚的人。”民警立即對菜場內進行走訪,找到了與視頻中男子體態特徵極為相似的陳先生。一問,他果然是該車車主。

4月17日,陳先生來到派出所,成功領回了那輛意外失而復得的電瓶車。

“民生無小事,案件不論大小,我們都要盡全力辦好,打擊犯罪的同時,還要最大限度挽回群眾損失。”這起案件的主辦民警呂天航說。

新建派出所所長黃國華表示:“在爭創‘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工作中,我們一直努力把重點放到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偵破工作上,同時加大追贓挽損力度,儘可能的減少群眾的損失。這也是我們派出所一直以來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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