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疫情防控期間這些車駕管業務可以“延期辦”

(一)機動車檢驗“延期辦”

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按規定應當接受安全技術檢驗的,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統一延期。在此期間,群眾確有駕車出行等生產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員、物資運輸等應急保障需求的,對於機動車未能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將不予處罰。對因逾期未檢驗可能導致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的,交管部門將統一延長期限,疫情防控結束後,請車主儘快辦理。

(二)駕駛證審驗、換證“延期辦”

對於近期駕駛證有效期滿需要換證或者需要參加審驗教育的駕駛人,可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統一延期,待疫情防控結束後,請駕駛人儘快換領駕駛證、參加審驗教育。在此期間,群眾確有駕車出行等生產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員、物資運輸等應急保障需求的,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等情形,交管部門將不予進行處罰。對因逾期未換證、逾期未體檢等原因,導致駕駛證可能被註銷的,將統一延長註銷期限。駕駛證實習期到期的可繼續正常使用,A、B類駕駛證實習期到期的,待疫情解除恢復相關業務後再參加實習期考試即可,C類駕駛證實習期到期無需參加考試,換證後可繼續使用。

(三)互聯網選號“延期辦”

疫情防控期間,交管部門對於申請人已在互聯網預選機動車號牌號碼,但未及時辦理機動車登記的, 預選號牌號碼的有效期將視疫情防控情況進行延長。申請人可以在疫情防控結束後,前往車管所確認選擇的號牌號碼,繼續辦理機動車登記。

(四)駕駛人滿分、審驗教育“延期辦”

目前,全省已暫停駕駛人審驗、滿分學習、學習期滿教育培訓及考試業務,對需要現場參加學習教育並臨近有效期的駕駛人,各地車管部門將安排延期辦理。

對駕駛人在一個違法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12分及以上,需要參加駕駛人滿分教育,《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有效期為3個月。疫情防控期間,對已申請滿分教育但未完成滿分教育的駕駛人,學習教育期限將統一辦理延長。待疫情解除恢復相關業務後,安排學習計劃。

(五)駕駛人考試“延期辦”

已經預約成功的考生,各地車管所將統一辦理取消考試。取消考試的,不計入考試次數;對已提交預約考試申請,但未出預約結果的考生,可登錄互聯網交通管理綜合服務平臺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試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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