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你會選擇孩子嗎?

豆丁小可愛


自己的孩子自己疼愛,這是人之常情。不過,還要看你有沒有能力養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在法律上講,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關鍵要看哪一方對孩子成長有利,法院就會將其撫養權判歸誰。

依據婚姻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一般孩子撫養權的判決標準是:

2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有例外情況: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對2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而對於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法院在判決時會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謝LAWYER


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孩子,不管男孩還是女孩。持我同觀點者眾矣。

我村有兩老人,皆是男的,他們年青時,娶了妻,皆有孩子。一個選擇孩子,一個沒有選擇孩子。

農村人,離婚再結婚,難矣,所以兩人皆沒再婚。

選擇孩子的是一男一女兩小孩,一個男人,既做父親,又做母親,把孩子拉扯大,孩子上學挺上進,兄弟雙雙皆大學畢業,先後成家。並在同一個城市找到了工作。男要養父親,女要養父親,兩人爭著養,兄弟一商量,兩人皆莫爭,替:父買套房,每人下班陪父一個月,老人善眉梢。此老人,如若不要兒女,肯定能找到老婆,但他不娶妻,為的是兒女。現在父親年老了,兒女又大孝,晚年樂淘淘。

不要兒女的另一男,沒有妻,擔子輕,不上進,居現狀,性需要,找了個老情人,掙到點錢,往老情人口袋裡塞。年老了,無錢了,一腳被踹開,孤獨一人,無依靠。幸好黨的政策好,有低保,不然,真的要去乞討!

離婚了,有兒女,肯定要,並且用力爭,也要把兒女爭到。特別是男人,無女不生寶,現在男多女少,離婚後,老婆不好找。有兒女,一定要爭到手!


江山毛春旺


情感上,我會選擇孩子;理智上,我會放棄孩子。

有時候,放棄孩子,還有可能拯救你的婚姻。且聽我說一個真實的故事:

朋友珍珍,是一位小學老師,她老公是一位中學老師,兩人育有一兒一女。按理說,這樣的家庭搭配非常完美,不僅高收入,還有寒暑假,可以帶著孩子們四處遊玩。
可他老公出軌了,對方是什麼人珍珍不清楚。她老公某日回家後,就纏著珍珍必須離婚,放歸他的自由,放他去尋找他的真愛!
珍珍問他,兩個孩子怎麼辦?財產怎麼分割?
她老公一聽珍珍有鬆動的跡象,高興的表明,只要珍珍離婚,他就淨身出戶,房子、車子、存款,全部都留給珍珍。當然,兩個孩子也留給珍珍!

珍珍非常聰明,不動聲色,既不答應、也不拒絕。

當晚,珍珍就仔細分析了她老公為什麼寧願淨身出戶,可能出現各種情況:

一、對方有孩子

如果對方有孩子,就算只有一個孩子。如果他老公再帶一個過去,也是一種壓力,更別說帶兩個孩子了。

帶一個孩子,從組家庭就有2個孩子;帶兩個孩子,從組家庭就有3個孩子。

從孩子數量上看,對方是不太願意的,估計是個正常女人,都會有自己的小九九。

二、對方沒孩子

如果對方沒孩子,更不願意當便宜的後媽。

她老公有掙錢的能力,就算淨身出戶,也能很快東山再起。如果帶著孩子,而且還是一兒一女,她會再生一個嗎?

這經濟壓力可不是說著好玩兒的。


思慮了一晚上,珍珍最終決定:她不要孩子,一個也不要!由於她老公是過錯方,主動提出離婚,她要求分的一套住房,存款各一半,至於車子就給她老公,方便接送孩子!她每個月支付2000元的撫養費!

此要求一出,他老公傻眼了,他以為珍珍會捨不得孩子,答應他淨身出戶的要求。沒想到,珍珍竟然不要孩子。

然後,這婚當然沒有離成!

小三兒也不是傻的,來一個移動金庫就算了,還來兩個拖油瓶,免費後媽費力不討好!

也許,有人會說,這只是個例。像珍珍這種兩個孩子的家庭的不多見,而且就算帶了兩個孩子,小三兒也可以把孩子丟給爺爺奶奶撫養,她照樣可以繼續生活。

但有種心情叫“膈應得慌”!

眼不見、心不煩,有了孩子,始終多了很多不確定的困難。

而且,我們不得不承認,帶著孩子再嫁、或是再娶,真的沒有離異孩子歸對方,更有市場競爭力!

另外,現在普遍情況是,男方的工資比女方更高。孩子跟著父親,經濟條件更好,應該能接受更好的教育。畢竟現在的教育,幾乎是錢堆砌出來的。

情感上,我也願意帶著孩子;但理智上,我真不敢帶著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