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騙我貸款,這筆錢被他拿去做傳銷了,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白藍11


不清自來。

首先,對於你的情況表示同情。

但是從法律層面講,既然是你辦理的貸款,無論是什麼原因致使你貸款,在銀行看來你才是他們的債主。而錢貸給你以後,無論你做什麼用,都是你的個人支配問題,不影響也不改變你和銀行之間的信貸關係。所以,從這個方面講,這筆錢你必須還,而且是為自己還。

如果你不還款,會導致你個人徵信有汙點,對你以後生活有很大影響。如果有能力還上建議還是還上。否則銀行天天電話催債,想想都頭大。

祝一切順遂。


嘮叨又絮叨


叢法律上講,只要到民政部門申領了結婚證就事實婚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不管你結婚多長時間或者是他欺騙,只要申領了結婚證,你們就是法律上的事實婚姻,在生活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債務,都是夫妻共有債務。所以當在這樣情況時,你是有義務幫助還債的…

個人觀點只供參考!





風雨


領結婚證那天起你們倆就是夫妻關係了,你所說的貨款,因為是你向銀行借的,你倆不管是誰用了, 到時候都要你有償還,他騙你也好,是你正當讓他使用,都得你償還,還不上,到時坐牢的就是你,不可能他去坐牢,那你只有上公安部門舉報,讓公安部門查詢,誰的罪誰當,法律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讓他積極檢舉揭發傳銷人頭目,追回你的錢財,這樣你的損失還小點, 追不回來,如果你跟他結婚登記以前借的貨款,那就是你個人償還,銀行可不管誰騙了你給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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