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猗:本想喝酒驅寒 結果駕車被罰


臨猗:本想喝酒驅寒 結果駕車被罰


4月20日,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中,查獲一起酒後、無證駕駛無牌三輪汽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受到相應處罰。

當日8時30分許,該大隊北景中隊民警在209國道執法站,對一輛無牌三輪汽車攔停檢查時,聞到駕駛員荊某某身上有酒氣,便立即對其進行了呼氣檢測,結果顯示荊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0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

詢問得知,荊某某當日一大早準備駕駛三輪車去30裡外的村莊購買蔥苗,因天氣寒冷,臨走時喝了點白酒驅寒,沒想到返回途中被查出酒駕。民警同時查明,荊某某未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且所駕車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扣留了車輛,並對荊某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三輪汽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做出罰款1500元處理。(王文斌)

責任編輯:閆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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