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某平臺所謂“炸號”涉及的法律問題

今天,有朋友問我,某平臺的某個賬號“炸號”了,是什麼原因?我其實不太瞭解所謂“炸號”是什麼操作。但是在互聯網侵權領域,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或許與此有相關。

“避風港”原則,也被稱為通知刪除原則。即《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所以,如果某平臺即網絡服務提供者收到了被侵權人通知,或已經知曉侵權事實的,則需要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否則需要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關於某平臺所謂“炸號”涉及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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