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法院駐河長辦法官工作室發揮作用見實效

4月15日,龍巖中院生態庭聯合長汀法院在客家母親河汀江發源地,長汀縣庵傑鄉函前村開展了豐富多彩的《龍巖市實施河長制條例》宣傳活動。

在活動現場,通過設立宣傳諮詢臺、懸掛橫幅、設立展板,發放宣傳手冊、現場講解等形式向當地村民廣泛普河湖保護相關知識知識,積極宣傳《龍巖市實施河長制條例》等水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通過讓公眾知曉法律進而規範自身日常行為,積極營造人人愛河護河,共享碧水長流的氛圍,以實際行動保護好客家人的“母親河”。

龍巖市法院駐河長辦法官工作室發揮作用見實效


群眾紛紛表示,將積極發動身邊朋友及家人一起加入到保護河湖水域環境的隊伍中來,為保護汀江源,建設幸福河湖貢獻自己的力量。


同時,為使龍巖法院駐河長辦法官工作室真正發揮作用見實效龍巖兩級法院還提出具體對策:

01

充分發揮市縣駐河長辦法官工作室的作用,做好法律諮詢工作;

02

加強與河長辦成員單位的溝通,參與聯動執法,規範執法程序,形成打擊效能;

03

對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的提出司法建議,堵塞生態環境治理漏洞。

來源:龍巖市河長制辦公室

編輯:小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